国务院安委会部署
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监管
本报北京8月26日讯(记者常理)国务院安委会近日印发《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重点工作任务及分工方案》,从加强生产源头环节安全质量、强化流通销售环节执法查处、规范末端使用环节安全管理、推进拆解回收环节安全管控四个方面提出12项重点工作任务。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快速进入千家万户,目前全国已达约3亿辆。但由于电动自行车涉及的生产、销售、通行、充电、回收等环节还未形成有效监管合力,相关火灾、交通等各类事故持续攀升。
方案要求,加快锂离子蓄电池、充电器等关键核心部件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制定,指导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不断提高规范化水平,强化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加强销售环节执法检查,强化销售环节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整治,开展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质量监督抽查;进一步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登记制度,加大路面执法管控力度;推动完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加强电动自行车违法违规停放和充电行为的查处,督促电动自行车使用较多的外卖等即时配送平台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探索建立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回收利用制度,规范有序开展电动自行车蓄电池梯次利用。
方案强调,各地区要进一步细化具体落实措施以及相关部门的任务分工,健全长效机制,加快出台电动自行车管理相关地方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