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安徽开展乡村振兴促进法执法检查
本报合肥8月20日讯(记者李万祥)8月15日至1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吉炳轩率执法检查组在安徽开展乡村振兴促进法执法检查。他强调,要将法律确立的制度和法律责任转化为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的具体举措,促进和保障党中央确定的乡村振兴规划目标按期高质量完成。
吉炳轩指出,乡村振兴促进法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全面规定,是做好新征程“三农”工作的法治遵循。要依法促进和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推动实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深化农村改革,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促进改革成果更多惠及广大农民。
期间,执法检查组深入安庆、铜陵、芜湖、马鞍山、合肥等地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