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产业链自主可控能力
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在面临内外部环境复杂多变、各类风险挑战明显增多的情况下,有效增强产业链韧性、加快提升产业链自主可控能力,进而实现产业链安全稳定,其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凸显。我们强调产业链自主可控,既是在说对于产业链关键环节与发展方向的掌控能力,体现为自主性,也是在说产业链运行的安全、可靠、稳定,体现为可控性。不断提升产业链自主可控能力,对巩固壮大实体经济根基、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都具有重要意义。
提升产业链自主可控能力,既有机遇也有挑战。我国拥有规模庞大、门类齐全、基础坚实的产业体系,拥有现代化交通基础设施与物流配送体系,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也在加速推进,这些都为我国产业链安全稳定提供了基础性保障。但也要看到,要素市场化程度偏低导致部分产业链尚不稳定,产业基础能力相对薄弱造成部分产业链尚不完整,基础创新能力不足使得产业链不强等问题突出。究其原因,关键在于产业发展长期重技术引进与应用研究、轻消化吸收与基础研究。加强基础研究是科技自立自强的必然要求,是持续提升产业链自主可控能力的必然选择。当前,我国基础科学研究短板依然突出,关键核心技术受制于人的局面没有得到根本性改变。解决现存问题,关键要在加强基础研究上发力,统筹推进补短板和锻长板,针对产业薄弱环节,瞄准世界科技前沿,抓住大趋势,下好“先手棋”,打好基础、储备长远。
第一,加强基础研究,推进底层技术创新。基础研究直接对应用研究及其成果转化产生影响。作为源头和整个创新链关键支撑的基础研究,其重要地位不言而喻。需要看到,建立在基础研究成果上的技术研究成果转化过程,不仅能形成单一技术成果,知识的外溢性还将推动其他技术成果问世,各种知识的交叉反应也将催生出更多研究方向。与此同时,加强基础研究会使创新链上其他方面的因素发生变化,有助于更好改善创新生态环境、建设国家创新体系,间接助力产业链安全稳定。需要深刻认识基础研究在科学层面与应用研究在技术层面上的互动关系,使二者相互促进。当前,基础研究成果转化为应用技术的周期在不断缩短,在部分领域两者发展几乎同步,需更好推动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互动互促,将基础研究对产业链安全稳定的支撑作用充分发挥出来。
第二,找准角色定位,实现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协同。基础研究需要长期的资金支持和研发人员的不懈努力,有了长期保障,才能逐步完善和夯实基础研究攻克关键核心技术所需的底层架构,引导技术创新朝着原始创新方向发展。同时,还可通过市场需求反向引导应用研究领域的技术创新,进而推动技术创新对基础研究产生反向影响,促进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协同发展。一方面,要更好发挥政府作用,通过设立推动基础研究的国家基金项目来引导基础研究力量向“卡脖子”环节聚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另一方面,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遵循市场运行规律,激发企业在应用基础研究方面的积极性,推动原始技术创新及其成果转化。
第三,加快人才培养,加强基础学科建设,优化基础研究方向。加强基础学科建设,推进国家创新发展急需的基础研究人才培育,是推动基础研究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现实地看,我国基础学科相对薄弱、基础研究人才培养缺乏针对性,国家创新发展急需的人才短缺。我们要把人才培养的着力点放在基础研究人才的支持培养上,为他们提供长期稳定的支持和保障。对此,要强化对基础研究方向的系统布局,聚焦重大科学问题和未来可能出现变革性技术的基础科学领域提前发力,推动不同学科融合发展与交叉研究,鼓励跨学科交流与合作;对于重大科学问题应超前布局,通过建设国家实验室、交叉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为基础研究提供硬件支撑,以高水平研究基地建设来支持基础研究和重大科学问题攻关。
第四,完善激励机制,激发科技人员与市场主体创新动力。我国科技队伍蕴藏着巨大创新潜能,关键是要通过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把这种潜能有效释放出来。要建立合理高效的激励监督机制,给予科研单位更多自主权,赋予科学家更大技术路线决定权和经费使用权,深化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改革;完善评价制度等基础改革,加快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同时,要看到市场主体在科技创新上的潜力,发挥好政府的组织协调作用,为他们创造良好环境、提供基础条件。要发挥企业出题者作用,推进重点项目协同和研发活动一体化,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快构建龙头企业牵头、高校院所支撑、各创新主体相互协同的创新联合体,发展高效强大的共性技术供给体系,提高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成效。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中国产业与企业竞争力研究中心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