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建设应避免“一刀切”
日前,中办、国办印发《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其中明确指出,合理确定公共基础设施配置和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不搞齐步走、“一刀切”,避免在“空心村”无效投入、造成浪费。这一要求清晰表明,在乡村建设中,需杜绝不符合乡村实际、超越当前发展阶段、不为群众所认可的建设。
从农村建设实际看,“一刀切”式建设对农村发展带来的不良影响,首先体现在浪费建设资源上。这种建设方式难以兼顾到各个乡村的发展实际,还会导致一些农村建设短板工程被忽视,也会使得以建设促进农业生产、改善农民生活条件的作用不明显。如果一味围绕资金配置项目,反而可能影响资金服务项目的效率,甚至产生无效投入。一些地方出现推倒旧“空心村”、再造新“空心村”的情况,不能再出现。
同时,这种表面看似具备一定速度和规模的建设,还可能导致乡村建设质量不高。这是因为,每个农村都有自身发展特色,如果不对每个建设主体进行细致论证、错位设计,而是齐刷刷地在县、乡搞“一刀切”,可能出现本身基础不错的乡村建设质量较好,但本身基础薄弱的乡村建设质量不高的情况。此外,过快建设还可能导致投资失败,带来债务风险,给农村带来新负担,这样的情况应坚决避免。
鉴于此,应建立有效机制切实避免在乡村建设中出现“一刀切”等现象。应统一思想,在分析论证各项目时,注重将好钢用在刀刃上。还可制定负面清单,防止建设与乡村实际无关的面子工程。更要注重发挥农民这一乡村建设主体的作用,让农民成为建设主角之一。
充分尊重乡村发展规律开展建设,必须将保障和改善民生建立在财力可持续和农民可承受的基础上。村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找准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领域的突出短板和薄弱环节,优先将群众需求强烈、短板突出、兼顾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条件改善的项目纳入建设重点。
各地建设部门必须合理安排村庄建设时序,保持足够的耐心,本着“求好不求快、干一件成一件”的态度,久久为功、从容建设。只有在建设中顺应乡村发展规律,适应地方发展水平,突出乡土文化特色,树立绿色低碳理念,才能建成农民群众真正满意的宜居宜业美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