绘出乡村建设最美路线图
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对于扎实推进乡村建设行动,进一步提升乡村宜居宜业水平提出了明确要求。乡村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也是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对此,需要理性认识、辩证分析。
党的十八大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放在农村,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持续改善,乡村面貌发生巨大变化。与此同时,我国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还不健全,部分领域还存在一些突出短板和薄弱环节,与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还有差距。为此,要多措并举,从理念、路径等方面稳妥施策。
建设理念上,坚持依规而建,科学规划、建管并举。乡村建设要遵循城乡发展建设规律,做到先规划后建设。应顺应农村人口向城镇集中、村庄格局演变分化趋势,绘好蓝图搞建设。科学规划城镇与村庄布局,积极有序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因村施策,分类推进。把握好“度”,不搞大规模村庄撤并,不搞盲目大拆大建、贪大求洋,注重保护传统村落和乡村特色风貌;把握好“时”,看得准的先干起来,看不准的可以等一等,不干超越发展阶段的事;把握好“效”,既量力而行又尽力而为,不搞千村一式“一刀切”,好字当头、质量为要,稳扎稳打、久久为功。同时,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管护机制,防止“一年变样、两年原样、三年不成样”。
建设路径上,坚持促融而建,城乡融合、共同繁荣。振兴乡村,不能就乡村论乡村,还是要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要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推进产村融合,因地制宜发展特色富民产业,推动农旅、农文、农工结合和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充分释放农业多种功能,增强乡村自身造血功能,为促进城乡经济循环拓展空间。推进县乡村融通,大力推进以县城为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增强县域经济带动和公共服务辐射功能及溢出效应,促进城乡社会事业均衡发展,并将有条件的乡镇建成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让农村居民在家门口完成市民化过程。推进要素融入,深化农业农村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等,吸引城市资金、技术、人才等流向农村。
建设内容上,坚持向美而建,内外兼修、系统推进。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要树立系统观念,让乡村既美“颜值”,更美“气质”。统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坚持补短板、强弱项,切实改善乡村水、电、路、气、网等基础设施,加快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建设,推进往村覆盖、往户延伸。统筹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优先安排既有利于生产生活、又有利于环境保护的项目建设,如信息基础设施、仓储冷链和物流设施等,积极倡导健康绿色环保的生产生活方式,促进美丽乡村既宜业又宜居。
建设主体上,坚持聚力而建,多方协同、共建共享。应加强领导,广泛汇聚各方力量,用好政府“有形之手”。组织上,落实“五级书记一起抓”,健全组织动员、议事协调、督查考核等机制,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确保各项政策举措有效实施;政策上,坚持农业农村优先方针,统筹各级财政资金、土地出让收入等,强化乡村建设投入力度。用好市场“无形之手”,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如在编制乡村产业投资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的基础上,通过完善融资贷款和配套设施奖补及税收减免政策,发展农业保险和再保险等,深入推进“万企兴万村”行动,鼓励社会资本和多样化经营主体投资乡村产业、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项目。应尊重农民意愿,提升素质能力,广泛依靠农民、教育引导农民、组织带动农民,不断增强农民建设美好家园的积极性。
(作者系江西省政协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