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用足再贷款支小资金
中小微企业是我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吸纳就业的重要主体。新增3000亿元支小再贷款额度,是对小微企业帮扶力度的强化。金融机构需要用好再贷款资金,加大普惠金融服务力度,更好地满足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
近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大对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纾困帮扶力度,加强政策储备,做好跨周期调节。会议指出,今年再新增3000亿元支小再贷款额度,支持地方法人银行向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贷款。
中小微企业是我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吸纳就业的重要主体。去年以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不少中小微企业资金压力加大,我国出台了一系列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降低企业经营成本的政策措施,取得明显成效。今年3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和信用贷款支持计划延至今年底。此次新增3000亿元支小再贷款额度,正是在此基础上对小微企业帮扶力度的强化。
相对于一般贷款,再贷款提供的资金稳定、成本低、期限较长,能够起到强化支持作用。金融机构该如何用好再贷款资金,并加大普惠金融服务力度,更好地满足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呢?
首先,金融机构深入开展金融服务中小微企业能力提升工程,强化金融科技手段的应用,提高风险评估能力,提升线上服务水平。进一步把政策落实到位,加快贷款投放进度,为普惠型小微企业配置专项的信贷规模,以优惠利率的信贷资金,实现精准滴灌的效果。其次,适当下放信用贷款审批权限,加大信用贷款投放比例和力度,降低对传统抵押物的依赖。金融机构可综合利用内外部大数据,整合相关信息创新小微金融服务,更好地对接企业融资需求,尤其是更多地发放普惠小微信用贷款。再者,金融机构还需完善内部激励机制,落实相应的尽职免责要求,构建和形成“敢贷、愿贷、能贷、会贷”的长效信贷机制。
在此基础上,各银行机构应结合自身特点和业务本身,因地制宜制定相应措施。比如,重点围绕服务面、投放额、客户数量提升等目标,推出具有针对性的贷款产品和实施细则,以此充分用好用足再贷款资金,确保“应快尽快”“应简尽简”“应贷尽贷”。特别是,要注重加大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注重促进实际贷款利率下行;促进商业性贷款等市场化融资方式与再贷款再贴现政策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上的有机结合,从而实现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各银行分支机构还要上下联动,加强监督管理和风险防范,努力筑牢风险防控的坚实屏障,确保信贷资金发放依法合规,防止“跑冒滴漏”。
当然,也要看到,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帮扶力度,不仅需要提供短期流动资金以解燃眉之急,更重要的是建立健全与其融资需求相匹配的长效融资体系。
(《农村金融时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