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新办吹风会介绍《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

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

本报北京8月19日讯(记者武亚东)国办近日印发《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19日,国新办举行政策例行吹风会,财政部部长助理欧文汉等介绍《若干意见》有关情况。

欧文汉介绍,此次印发的《若干意见》主要围绕预算编制自主权扩大、预算调剂自主权扩大、经费包干制范围扩大、结余资金留用自主权扩大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的经费使用自主权。科研工作与有计划的生产、建设不同,具有灵感瞬间性、方式随意性、路径不确定性等特点,科研经费使用也不能简单套用行政预算和工程预算的方法来管理。只有充分尊重科研规律,给予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更大的经费使用自主权,让他们放开手脚,才能创造出更多高质量的科研成果。

目前,科研项目资金用于“人”方面的支出仍然存在间接费用比例偏低、激励作用有限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若干意见》打出“组合拳”,激励科研人员干事创业。

在经费来源方面,做到“有钱可以发”。欧文汉介绍,提高间接费用比例是指,500万元以下的部分,间接费用比例提高到不超过30%,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提高到不超过25%,1000万元以上的提高到不超过20%;对数学等纯理论基础研究项目,间接费用比例进一步提高到不超过60%。项目承担单位可将间接费用全部用于绩效支出,并向创新绩效突出的团队和个人倾斜。

此外,欧文汉表示,扩大从稳定支持科研经费中提取奖励经费试点范围,试点单位从中科院所属部分研究所,扩大到所有中央级科研院所。科研经费的范围,也在基本科研业务费、中科院战略性先导科技专项经费的基础上,增加了有关科研院所创新工程。与此同时,要加大科技成果转化激励力度,强调科技成果转化收益要对职务科技成果完成人和为科技成果转化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和报酬。

科研经费拨付涉及环节多、进度慢,科研经费报销繁琐等问题被认为是科研经费管理的“痛点”。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此次印发的《若干意见》给出了答案。“《若干意见》从优化三个环节入手,完善拨付流程,明确拨付时限,压实拨付责任,力争实现科研经费拨付‘环环相扣’,减少在途时间。”财政部科教和文化司司长黄家玉介绍。

对于如何减轻科研人员报销负担,欧文汉表示,此次印发的《若干意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经费报销中存在的难点、堵点问题,对症下药、精准发力。全面配备科研财务助理,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同时改进财务报销管理方式,切实解决科研人员“找票”“贴票”等问题。

2021-08-20 国新办吹风会介绍《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 1 1 经济日报 content_210489.html 1 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