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民生的中国方案
盘点2020年的“民生账本”:前11月全国城镇新增就业1099万人,提前完成全年目标任务;近6000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实现应保尽保……从稳定就业、就医优惠,到社保扩面、弱势救助,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年,民生得到有力保障,各项民生指标迈上新台阶,百姓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
(一)
纵观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持续蔓延,世界经济充满不确定性,民生事业发展同样面临难以预料的挑战。
就业是民生之本、收入之源。受疫情影响,企业用工需求减少,劳动者返岗就业相应延后。
面对前所未有的挑战,党中央、国务院把保就业放在“六保”任务之首。各地迅速出台实招硬招,从“人找政策”到“政策找人”,全面强化保就业,力促千家万户端稳饭碗。
企业稳岗有困难,真金白银帮减负;线下招聘不便,“云端”招聘解难;转岗求职缺技能,海量培训送上门……一组数据,诠释着就业由“低”转“稳”的良好态势:2020年1月份至11月份,全国城镇新增就业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22.1%。11月份,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为5.2%,比10月份下降0.1个百分点,连续4个月下降。
在扩大就业的同时,我国还出台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推出“免、减、缓”三项措施,助企业“轻装上阵”。人社部发布的数据显示,2020年2月份至11月份减免的社保费,超过2015年至2019年6次下调社保费率为企业减费的总和,力度之大前所未有。全国工商联、工信部等部门对中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的调查均显示,减免社保费政策是惠及率和满意度最高、最为有效的支持政策。
2020年,我国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现“十六连增”,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等参保人数及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分别达到人均每月665元和每年5842元,同比增长7.7%和11.3%;前三季度,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扣除价格因素同比增长0.6%,实现由负转正;前11月,卫生、教育投资分别增长26.1%、13.9%……聚焦公共卫生、医疗、养老、社保、粮食供给等重点民生领域,一项项超常规部署、一项项前瞻性谋划,让人民群众在高质量发展中感受民生“温度”、收获幸福“质感”。
(二)
回望过去一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国特色国家治理体系显现出巨大优势。
越是面临风险挑战,越要时刻把人民群众安危冷暖放在心上。疫情发生以来,一辆辆专车、一趟趟专列、一架架专机,跨越山海,把农民工从“家门口”送到“厂门口”。“第一次坐飞机,竟然是政府送我们出去打工的专机!”不少农民工发自内心地感慨道。随着复工复产全面提速,越来越多富余劳动力走上就业岗位。
越是面临风险挑战,越要加大民生领域投入力度,保障民生基本运转。从上调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到提高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启动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一项项硬核举措织就严密社保网,兜固兜牢基本民生底线。
越是面临风险挑战,越要贯彻新发展理念,拓展“新就业”。疫情发生以来,新就业领域和新就业形态不断涌现,绝大多数企业通过数字化管理倒逼优化调整,拓展发展空间,创造就业新增长点。专家表示,新经济高速发展使我国就业结构发生了很大“位移”,新经济正在成为创造新就业岗位的“发动机”。
改善民生非一时一日之功,民生领域看得见、摸得着、体会得到的积极变化,让中国人民更加充满信心。
(三)
为民谋福初心不变,改善民生永无止境。
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在经济社会发展各个环节,体现在每一个实实在在的民生目标。
当前,广大人民群众在物质需求日益得到满足的同时,多层次多样化多方面的民生需求不断增长,必须顺应这一趋势,不断提高相关民生服务水平。无论是强化就业优先政策,提高人民收入水平,还是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展望“十四五”,民生保障事业不仅要注重“面”的扩大,更要确保“质”的提升。要从人民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反复出现的问题出发,拿出更多改革创新举措,把就业、教育、医疗、社保、养老、食品安全、生态环境、社会治安等问题解决好,努力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只要坚持人民至上,我们就有理由期待人民生活更加美好,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能够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就有信心为民生保障制度探索提供中国经验、中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