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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22年1月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务实之举
谢 屹

日前,国务院批复同意在北京设立国家植物园,要求以植物迁地保护为重点,讲好中国植物故事,彰显中华文化和生物多样性魅力,体现国家代表性和社会公益性。这将开启我国野生植物保护新篇章。

我国是世界上野生植物资源最为丰富的国家之一,拥有超过3万种高等植物,包括具有重要科研价值和生态价值的水杉、银杉、珙桐、台湾杉、百山祖冷杉、香果树等珍稀濒危的特有野生植物物种。野生植物在维护生态系统平衡,满足公众日益增长的生态产品需求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经过多年的探索与努力,我国野生植物保护工作成果丰硕。一是制度建设不断完善,1996年专门颁布实施了野生植物保护条例,2021年更新发布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二是开展了系列专项工作,如2012年,我国实施了极小种群野生植物保护工程,确定120种极小种群野生植物作为工程一期拯救保护对象;三是管理体系日益完善,专业人才队伍不断壮大,投入规模显著增加,就地保护与迁地保护措施得到综合应用,90%的植被类型和陆地生态系统、65%的高等植物群落得到了有效保护。

与此同时,我们也要清醒认识到我国野生植物保护形势依旧严峻。现有高等植物中,受威胁物种数量接近4000种。野生植物盗挖和盗采、非法交易和栖息地破坏事件仍有发生。公众野生植物保护意识和意愿不强。野生植物保护工作道阻且长,现有的法律法规不完善、相关经费投入不足、科技支撑乏力、管理工作机制不顺畅,制约了保护工作进一步开展。

设立国家植物园,是我国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美好家园的生动实践和务实之举,是我国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有力支撑。通过依托中科院植物研究所和北京植物园现有相关资源,国家植物园有望建设成为我国北方地区的野生植物迁地保护中心、科学研究高地、公众科普教育基地,为濒危和临近濒危物种的抢救性迁地保护提供场地与技术支持,为野外灭绝的物种再引入、恢复及复壮提供人工种群与人才保障,为公众野生植物保护意识和能力提升等提供场地与资源。根据相关报道,批复中要求“国家林草局、住房城乡建设部要加强业务指导,会同中科院、北京市人民政府建立四方协调机制,密切协作配合,落实工作责任,统筹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和“完善多元化投入机制”,这为野生植物保护中多部门协调机制的健全、中央与地方协作机制的完善、保护投入渠道的拓展等提供了示范和参照。

国家植物园的建设具有繁复性,需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稳步推进。英国皇家植物园、德国柏林大莱植物园、莫斯科总植物园、澳大利亚墨尔本皇家植物园、新加坡植物园等国际著名植物园的建设与运行均具有可借鉴性。这些国际著名植物园拥有丰富的植物种类和优美宜人的园林景色,具备先进的科学研究能力、多元化的资金来源渠道,同时十分重视针对公众的科普教育,特别是针对儿童和青少年设立儿童植物乐园、中小学生宣传车、青少年园艺活动中心等。这些植物园成为所在国家重要的植物多样性迁地保护基地、科学研究中心和科普教育中心,对人工培育种群的野外再引入发挥了重要作用,也成为国家的亮丽名片和国际游客打卡地。

在建设好国家植物园的同时,我们还需要通过推进相关工作,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投入力度、促进科技支撑、健全管理体制、优化工作机制和提升公众保护意识,加强野生植物的就地保护,促进就地保护与迁地保护的协同,使得更多的濒危和临近濒危物种摆脱灭绝危险,保障生态安全,为我国迈向生态文明、共建地球生命共同体作出更大贡献。

(作者系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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