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2月25日讯 记者佘颖报道:市场监管总局25日发布了2019年反垄断执法十大典型案例,长安福特、丰田汽车等企业和浙江省气象局、哈尔滨市交通运输局等机关事业单位因违反反垄断法被立案调查。记者注意到,此次发布的十大案例中,既有国内企业也有外国企业,既有行政机关也有民营企业,显示反垄断执法一视同仁、严格执法的态度。
例如,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限定经销商整车最低转售价格的行为违反了反垄断法。2019年6月,市场监管总局依法责令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1.628亿元;丰田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统一经销商网络报价、限定经销商转售商品最低价格的行为,违反了反垄断法。2019年12月,江苏省反垄断执法机构依法责令丰田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87613059.48元。
在公用事业方面,2014年至2017年天津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利用其供水范围内的市场支配地位,通过发布文件、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保证书等方式,对申请新装自来水业务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附加在二次供水设施建设中须使用天津市华澄供水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的智能变频控制柜和远程监控子站的不合理条件。这一行为违反了反垄断法。2019年5月,天津市反垄断执法机构依法责令天津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7438622.77元。
另外,浙江省气象局在防雷装置检测资质审批中,存在对民营防雷检测机构和气象部门所属的国有防雷检测企业实施差别化待遇,设置不平等市场准入条件的行为;以及哈尔滨市交通运输局指定网约车车载设备厂家和型号的行为,均违反了反垄断法,被责令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