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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20年12月1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法院对虚假诉讼开出最大“罚单”
于中谷

12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和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分别在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大法庭公开开庭,对涉及虚假诉讼的苏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黑龙江鸿基米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63名被冒名购房者执行异议之诉系列案件作出宣判,并公布了相应的司法制裁和涉嫌刑事犯罪线索移送有关决定。

以上两级法院在鸿基米兰开发公司该批63件系列虚假诉讼案件中合计罚款6300万元。据悉,这是近年来人民法院针对虚假诉讼行为开出的最大“罚单”,同时将系列案涉嫌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对虚假诉讼行为零容忍的态度和重拳出击的决心。

经两级法院审理查明,鸿基米兰开发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被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查封名下268套房产,为阻止法院对查封房屋的执行,鸿基米兰开发公司幕后组织部分购房者向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在全部128件执行异议之诉案件中有63件所谓“购房者”系基于虚假事实并冒用他人名义提起,其中17件在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二审阶段,46件在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

支持苏华建设公司的诉讼请求,准予继续查封案涉17套房屋。

为严厉打击虚假诉讼行为,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对鸿基米兰开发公司在每件案件中的虚假诉讼行为均处以罚款100万元的民事司法制裁,将涉嫌犯罪线索依法移送黑龙江省有关公安机关查处。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其一审审理中的46件涉嫌虚假诉讼问题案件也同步作出了相应处理。

据悉,对于鸿基米兰开发公司该批有关系列案件中尚未发现有虚假诉讼问题的其他16件上诉案件和49件一审案件,最高法和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将另行依法作出处理。

虚假诉讼严重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司法秩序,侵害诉讼当事人合法权益。据了解,当前,虚假诉讼案件数量逐年增加,类型日趋广泛,在民间借贷、以物抵债、破产、第三人撤销之诉和执行异议之诉中反映尤为明显,成为诚信社会建设中的一大“毒瘤”。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第二巡回法庭庭长贺小荣表示,要不断完善制度规范,建立“立案预防、审判核查、执行反馈”的立体防范机制,加大防范和惩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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