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一款以500米口径球面射电望远镜(FAST)命名的“天眼”牌香烟上市。虽然该香烟生产企业拿出了“致敬科学精神”“纪念南仁东先生”等说辞,但这种颇有蹭热点之嫌的跨界联姻,依旧引发了人们对大科学工程品牌保护的思考。
“天眼”球面射电望远镜问世,曾是科学界引以为傲的重大成果,“天眼”也成为天文领域里的一个专有名词。“天眼”被烟草企业抢注,无疑提出了一个国家大科学工程品牌商标如何保护的现实问题。近年来,国家开展很多大科学工程项目,像“神舟”“天宫”“天问”等,这些与高端科学相联系的词汇都被“激活”,成为知名度、影响力最广的词汇,难免被一些精明的企业和个人“惦记”上。
如果国家级大科学工程项目提前入手,实行商标注册保护,包括衍生出的其他商标系列,就会堵上被企业和个人抢注的漏洞。如果慢半拍,就很有可能被一些企业和个人“捡漏”,给自身带来被动。
在市场经济中,商标注册是一种纯粹的市场行为。科学家们也需要增强自身品牌保护意识,不能只“埋头搞科研”,创造出的新技术、新成果,不仅需要在技术上提升保密等级,更需要强化品牌商标上的保护。正如专家指出的,大科学工程项目的管理部门应承担起这个责任,尽早组织开展商标申请,防止其他企业或个人抢注,减少被抢注后侵犯他人商标权的风险,把商标保护的主动权牢牢掌握在自己手里,包括建立一级商标、二级商标等分类管理体系,尽可能完善品牌商标的保护链。否则,很容易被一些企业及个人钻了空子,类似“天眼”香烟之类的消费品,就会抢了大科学工程项目的“风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