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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20年4月3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为新业态助农兴农培育良好环境
□ 岳 南

日前,习近平总书记在陕西考察时指出,电商作为新兴业态,既可以推销农副产品、帮助群众脱贫致富,又可以推动乡村振兴,是大有可为的。这一论述极大鼓舞了正致力于电商兴农的广大互联网企业,也为新业态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中大有可为、大有作为指明了方向。

我国贫困地区、乡村大多处于山高路遥的地方,自身发展受客观地理环境限制而面临发展窘境。以互联网为载体的电商,超越了物理空间障碍,可以让优质农副产品直接面向全国甚至全球市场,为农业增效、农民致富、农村发展开辟了广阔空间。总的来看,农村电商早期以工业品下乡和推动农村网购消费为主,在经济社会意义更为重大的农产品上行方面进展有限;近年来,一批新电商聚焦农产品,坚持“平台化+品牌化”方向,取得了显著效果。仅以拼多多平台为例,2019年实现农(副)产品成交额1364亿元,年活跃买家数达2.4亿。今年一季度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受疫情影响同比下降19%,而当季农村网店在拼多多上卖出的农产品订单数超过10亿笔,同比增长达184%;未来5年拼多多还将至少投入500亿元支持农业农村“新基建”,助力农村地区打造100万家年销售额过百万元的店铺。实践证明,电商平台为农户与市场牵线搭桥、打通最后一公里,形成了良性互动,成为“电商助农大有可为”的真实写照。

电商平台兼具社会基础设施和企业双重特性,以其开放性和便捷性,突破了时空限制,高效地实现了供需对接。目前,我国各类涉农电商平台已逾30000个,其中,农产品电商平台就超过3000个。农产品种类丰富,许多极富地方特色,但是,这也造成产业集中度低,市场开拓困难,大部分农产品的知名度限于当地,再加上农产品保质期短、运输损耗大等原因,许多平台运营困难,有的亏损严重,甚至倒闭。与此形成对照的是,一批新电商平台以其独特的社交模式、平台赋能服务、低廉的获客成本,为农产品上行开辟了新路。从目前情况看,“平台化+品牌化”是最具生命力的运营模式,而且前景广阔,因为它符合经济规律,满足了当下的社会需求,是推动农产品销售品牌化、标准化的重要力量。

应该看到的是,在电商兴农领域,也需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哪种模式更好,应由市场作出评判。各地政府的主要精力应放在培育良好的营商环境上,放在完善“三网”(路网、电网、通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上,多为电商平台、农业合作社和农户做好服务,同时做好监管工作,把好农产品安全关、质量关。

当前,我国正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推进复工复产,而“三农”问题的重要性亦更加凸显,这也正是电商兴农大显身手的好时机。新兴电商走“平台化+品牌化”道路,将大大有利于它们完成“推销农副产品、帮助群众脱贫致富、推动乡村振兴”等重要任务,是值得肯定并应积极推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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