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脱贫攻坚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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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20年3月2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多种形式帮扶相关贫困户——
限养禁养对脱贫影响不大
本报记者 黄俊毅

近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随即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下发通知,全面整顿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和经营利用从业机构,清理许可证件及文书,取缔一切以食用为目的的经营利用陆生野生动物活动。

在业内人士老佘眼里,该新规对整个陆生野生动物养殖行业冲击很大,养殖户的日子不好过了。不过,山东大学动物保护研究中心主任郭鹏告诉经济日报记者,目前不少所谓的人工养殖,其实是依靠野外取种,这无疑直接导致对野生动物及生态的破坏,禁食野生动物很有必要。

那么,什么样的动物可以食用呢?因此,全社会都在期待黑白名单。

目前,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等有关部门正在抓紧磋商畜禽遗传资源目录。一些地方也抓紧推出食用动物黑白名单。比如,深圳起草的《深圳经济特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可以食用的动物及其制品包括猪、牛、羊、驴、兔、鸡、鸭、鹅、鸽,以及深圳市政府决定可以食用的其他家禽家畜;依照法律、法规未禁止食用水生动物。

业内人士表示,之所以制定可食用动物“白名单”而不制定“黑名单”,是因为我国仅保护类野生动物就有2000余种,如果制定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目录,那么这份“黑名单”会非常冗长。实际上,上述深圳市起草的条例草案中9种可食用的陆生动物和未禁止食用的水生动物,已涵盖了市场上的主要动物品种,也符合百姓的饮食习惯。

民间组织天地自然保护团队建议,在监管方面,除加强森林公安队伍的执法能力外,建议成立一支专司野生动植物市场监管的工商执法队伍,不仅监管市场,还要监管饭店、酒楼。同时,应鼓励成立各种形式的野生动植物保护组织,允许合法成立的社会组织对非法野生动物交易、滥食野生动物行为开展公益诉讼。

取缔一切以食用为目的的经营利用陆生野生动物活动,是否会对脱贫攻坚造成较大影响?国务院扶贫办主任刘永富表示,农村确实将野生动物养殖销售作为特色产业发展,但并没有成为支柱产业。“有关部门正在制定详细的目录,明确哪些动物不能养、哪些可以养。但不管什么情况,扶贫部门对上述特色产业一定要该关的关、该停的停、该转的转。给贫困村、贫困户造成损失的,将通过多种形式给予帮助。”刘永富指出,总的来讲,限养禁养野生动物不会对脱贫攻坚产生太大影响,特别是不会对完成整体脱贫任务产生大的影响。

“脱贫攻坚与野生动物保护并不冲突。”郭鹏表示,非洲、亚洲许多贫困国家的产品取得了国际性野生动物保护组织颁发的证书与标识,从而成功进入欧美市场并广受欢迎。有鉴于此,我国偏远贫困地区也可以开发野生动物友好型产品作为脱贫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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