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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2020年2月2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四十八小时,法院解封企业账户
本报记者 李万祥
图为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法官通过北京法院云审判系统,组织双方代理人开展远程谈话。 (资料照片)

2月12日傍晚,一通电话打到了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电话里传来急促的声音。

打电话的人是北京四中院一起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北京毅新博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称,他们公司生产的产品被列入中关村“首批抗击疫情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清单”,急需扩大产量,请求法院解封该公司账户。同时请求法院充分考虑该公司当前存在的困难,与申请执行人协调减免部分给付义务,帮助其全面恢复生产。

对此,北京四中院迅速启动执行程序。经查,在一起民事案件中,原告某公司起诉毅新博创公司,要求其给付欠款并申请诉前保全,北京四中院依法查封了毅新博创公司账户及存款300多万元。该案一、二审均判决原告公司胜诉。今年春节前,该公司向北京四中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毅新博创公司给付本金及相关费用近300万元。

毅新博创公司生产的多种产品能够快速筛查待检人群中是否感染新型冠状病毒,但账户查封,资金流转困难,扩大产能受到制约。无奈之下,公司只有求助北京四中院。

北京四中院执行局局长张卫带领执行团队迅速研判后认为,在取得申请执行人同意下支持毅新博创公司请求,确保抗“疫”产品迅速生产是当务之急。张卫与申请执行人沟通协调,并与双方约定了谈话时间。

抗击疫情,分秒必争!2月14日上午,张卫通过北京法院云审判系统,组织双方代理人开展远程谈话。其间,被执行人毅新博创公司代理人在线举证了该公司所生产的医疗产品及工人加班照片等材料。法院经过三个多小时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交流,促成双方放弃小“我”,体现大“我”,终于达成和解协议:申请人减免部分应由毅新博创公司承担的给付义务后,毅新博创公司按照判决支付欠款。同时,法院根据毅新博创公司因生产与疫情相关产品的需要依法减免了其应承担的执行费用。

谈话结束后,法院执行团队迅速行动,不仅第一时间解封了毅新博创公司账户,保障其及时复工复产,而且将执行案款执行到位,快速实现了申请执行人的权益。此时,距离北京四中院接到毅新博创公司电话还不到48个小时。该案件的处理在确保全面及时保障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实现“多赢”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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