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韩秉志报道:《关于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印发后,记者就相关问题采访了牵头起草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人。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意见》共六部分16条政策措施,首次构建了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的政策体系框架。
——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筑牢社会性流动基础。《意见》提出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创造流动机会、推动区域协调发展促进流动均衡、推进创新创业创造激发流动动力等三方面举措,努力保障流动机会数量增多、质量提高、更加均衡,推动社会性流动顺畅有序。
——畅通有序流动渠道,激发社会性流动活力。《意见》聚焦妨碍劳动力、人才社会性流动的户籍、单位等关键问题,提出以户籍制度和公共服务牵引区域流动、以用人制度改革促进单位流动、以档案服务改革畅通职业转换等3方面举措,畅通人员在不同区域、不同性质单位之间的流动渠道。
——完善评价激励机制,拓展社会性流动空间。《意见》聚焦技术技能人才和基层一线人员的发展,提出拓宽技术技能人才上升通道、拓展基层人员发展空间、加大对基层一线奖励激励力度等三方面举措,引导劳动者爱岗敬业、努力奋斗,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劳动、鼓励劳动的良好氛围。
——健全兜底保障机制,阻断贫困代际传递。《意见》从推进精准扶贫促进贫困群体向上流动、推进教育优先发展保障起点公平等方面,促进贫困人口、失业人员、困难群体等实现社会上升,使更多人拥有社会性流动的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