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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19年12月1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教育部解读教师队伍建设等有关政策 ——
让老师聚焦教书育人立德树人
本报记者 佘 颖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教育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在教育部12月16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司长任友群解读了相关政策。

“给教师减负就是让老师们把更多精力放到教书育人的主业上去,放到立德树人的使命上去。”任友群表示,减负第一条是要减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

“除教育部门以外,其他部门不得自行设置以中小学教师为对象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确需开展的要商教育部门,按照程序报批后才能实施。”任友群介绍,“评价上要重实绩,坚决克服重留痕、轻实绩的形式主义的做法,不得以微信工作群、政务APP(应用程序)等上传工作场景截图或者录制视频等方式来代替对实际工作的评价。不能工作刚刚安排好就马上开展督查检查评比考核。”

目前的清理要求是确保对中小学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在现有基础上减少50%以上,清理后保留的事项要实行清单管理。

《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还提出,要减社会事务进校园。城市创优评先任务原则上不得安排教师们上街执勤或者做其他与教师职责无关的工作,对于强制摊派无关事务的,要坚决杜绝,不能随意让学校停课、出场地、出人参与举办有关活动。

针对中小学教师开展的调研活动,需经教育部门同意并部署。要减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事宜,借用期限原则上不超过半年,除人社部门依法依规开展的培训以外,避免安排中小学教师参加无关的培训活动。

《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从加强教师队伍思想政治工作、提升教师职业道德素养等5大方面提出了15项举措,健全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任友群介绍,今后,要将师德师风建设融入教师的资格认定、招聘引进、日常考核、职称评聘、推优评先、表彰奖励、科研和人才项目申请等各个方面,坚持师德第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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