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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19年8月2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研究员 刘 涛提出:
用改革办法挖掘消费潜力

当前,制约我国消费扩大和升级的体制机制障碍主要表现为:重点领域消费市场无法有效满足居民多层次、多样化的消费需求;监管体制不适应消费新业态、新模式的迅速发展;质量和标准体系滞后于消费提质扩容需要;信用体系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没能充分发挥作用;消费政策体系难以有效支撑居民消费能力提升和预期的改善;等等。

对此,要下大气力,运用改革的办法,切实将消费潜力挖掘出来。具体可从以下三个方面发力:

一是健全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相关制度,完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并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研究更为科学合理的假期制度安排,支持有具体消费场景的消费信贷发展等,有效增强居民特别是中等收入群体的消费能力和意愿。二是在大幅放宽服务消费领域市场准入、推进重点领域商品和服务标准建设等方面加大改革力度,扩大满足发展享受型消费需求的有效供给。三是在健全消费领域信用信息共享共用机制、推动消费者维权机制改革等方面,采取务实举措,加快完善促进消费的软硬件环境。

与此同时,还需高度重视农村市场,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有效激发农村市场的消费潜力。应该看到,我国农村消费规模相对较小,但增长速度很快。今年上半年,我国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是城镇居民的46.5%,但名义增速为8.7%,快于城镇居民2.3个百分点;乡村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相当于城镇的16.9%,但名义增速为9.1%,快于城镇0.8个百分点。可见,我国农村消费市场呈现出明显的梯度追赶型特点,更好激发我国农村市场的消费潜力势在必行。

为此,要更好适应农村居民的消费升级趋势,加快商品消费的升级换代,培育发展通信、文娱、旅游等服务消费,支持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向农村地区进一步延伸和覆盖,健全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体系,畅通城乡双向联动销售渠道,改造和提升农村地区交通、信息、金融等方面的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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