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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19年7月1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是否享受保费豁免需仔细掂量
□ 江 帆

在日常生活中的很多领域,提起“豁免”这个词,几乎人人都能明白其意味着什么。但是,保险业务中的“豁免”,并不是每个人都明了。如果投资者有保单,保险合同中是否有“保费豁免”一项;如果想投保,“保费豁免”要不要考虑进来,这些都值得仔细掂量掂量。

一般来说,保费豁免是指在保险合同规定的缴费期内,投保人或被保人达到某些特定的情况后(如身故、残疾、重疾或轻症疾病等),由保险公司获准,同意投保人不再缴纳后续保费,但保险合同仍然有效。

简单地说,条件达到后剩下的保费不用再交了,但继续享受保险合同中的各种保障。

举个例子,李女士投保了一份重疾险,分期20年缴完保费,保额100万元,合同有“轻症豁免”条款。轻症保额是重疾保额的25%,也就是25万元。假设李女士在缴费5年后,患上了保险合同中约定的某种轻症。按照约定,保险公司先赔付她25万元,剩下的15年保费全部豁免,但重疾保障仍然有效。这就意味着,一旦李女士将来再患上合同中约定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仍会按合同赔付100万元。

就现有保险产品来看,保费豁免分为轻症豁免、重疾豁免、身故豁免三种情况,这是按照被豁免对象情形的严重程度来划分的。

保费豁免的形式主要有三种:一是作为单独的附加险,可与任意主险搭配;二是作为附加险与特定主险相捆绑;三是直接在合同中以条款形式出现。

不过,现在越来越多的重疾险都自带被保险人豁免,也就不用再额外附加了。

“保费豁免”听起来是一条特别有温度的保障条款,但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需要注意的是,“保费豁免”是需要额外加费的,即使是自带被保险人豁免功能的保险产品也一样。

需要注意的是,保费豁免对投保人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比较高。并且,如果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不是同一人的话,保险公司会同时询问投保和被保险两个人的健康状况,这无疑加大了投保难度,也会增加投保环节的消耗。

有一种情况特别适合附加保费豁免,就是父母在给子女买保险的时候。如果投保人不幸丧失工作能力或身故,保费豁免条款可以保证孩子的保障不受影响。举个例子,刘先生为孩子投保了一份重疾险,年交保费3000元,缴费20年。如果刘先生在缴纳保费3年后不幸身故。由于有保费豁免,剩下17年应缴的5.1万元保费豁免了,孩子的保障继续有效。

另外,夫妻互保的产品也可以用保费豁免。如果夫妻双方有一人出现意外,两人保费都可被豁免。

如果从缴费划算与否的角度考虑保费豁免,当然要选择缴费时间长的产品。因为时间越长,投保人生病概率相对越高,豁免机会也就越大。

尽管保费豁免的作用值得肯定,但究竟要不要加挂保费豁免条款,或者加买保费豁免附加险?答案因人而异、因保险产品而异,因为保费豁免并非人人需要,也并非所有人都能买得上——

一是保险有对个体健康条件限制;二是保费豁免相当于是对保险“再保险”,这必然需要增加费用,这些费用是否值得,还得从自己的风险需求和经济能力出发,理性思考之后再做决定;三是要会辨识保费豁免的内涵,即看保费豁免险责任全不全,是否能覆盖住更多的风险。比如,如果保费豁免只在投保人发生意外或者身故时才能豁免,那显然覆盖风险的范围不够广泛。

假如真需要保费豁免,应该选择包括轻症豁免、重疾豁免、身故豁免三种情况能全覆盖的保费豁免条款或附加险,特别是轻症豁免,其实用性和可能发生的概率明显大于其他两种豁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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