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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19年3月1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为乡村振兴贡献更多金融力量
贾兴民

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过程中,有必要推进农村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通过政策性引导金融资源进入农村市场,增加金融服务供给,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好金融基础。这需要增加农村金融网点,提高农村金融机构服务能力,更多提供普惠金融服务,探索多元化金融供给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完善金融机构内部考核机制,激励加强普惠金融服务,切实使中小微企业融资紧张状况有明显改善,综合融资成本必须有明显降低。笔者认为,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过程中,尤其是培育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支持返乡入乡创业创新过程中,落实好政府工作报告的相关要求,发挥好农村金融机构的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多年来,农村金融供给与需求存在很大矛盾,金融供给难以满足农村农民的实际需求。其中,很重要的原因是,农村金融机构网点少、服务弱,难以有力支撑农村经济发展。而且,在正规金融服务不足的情况下,个别地方农村非法金融行为泛滥,诸如高利贷、非法集资等行为,推高了农村融资成本,扰乱了农村金融市场秩序,给农民造成了很大损失。

因此,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过程中,有必要推进农村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通过政策性引导金融资源进入农村市场,增加金融服务供给,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好金融基础。

一是增加农村金融网点。近些年,一些城商行开始在某些乡村布局设点,方便了农民存取款。不过,相关网点的业务仍比较简单,需要进一步提升和完善。下一步,应鼓励邮政储蓄、农业银行等国有大型银行渠道下沉,在农村基层开设网点,建立起覆盖面广泛的农村金融网络,让农民近距离接触到银行网点。同时,近些年农村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很快,农民上网率逐年提高,下一步可鼓励农村金融机构探索网络创新,增设农村虚拟网点,提供金融信息化服务。

二是提高农村金融机构服务能力。农村金融机构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增强市场竞争力,提高服务质量,因地制宜开发金融产品,向农民提供回报率较高、安全可靠的金融服务,以增强存款吸引力,将农村分散的金融资源聚集起来。同时,要“开前门、堵后门”,加强农村基层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扼杀高利贷、非法集资等的生存空间,普及金融安全知识,引导农民将钱存入正规合法的金融机构。

三是更多提供普惠性金融服务。农村金融机构应针对农村市场的特征,更多地探索提供融资成本较低的小额贷款项目,为农民提供普惠性金融服务。特别是,针对农民的小额贷款、创业项目等,可探索提供最优惠的小额信贷服务,让农民轻装上阵。

四是探索多元化金融供给。农村市场很大,农民的金融需求也多样化,所以应发展多元化金融服务。此前,部分互联网企业在开发农村市场业务时,也为农村金融做了一些工作,如电商扶贫、小额贷款、信用贷款等。相关探索还可以继续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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