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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19年3月1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推动西部地区优势产业发展
——访全国政协委员、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协主席崔波
本报记者 许 凌

促进当地优势产业向高端化、精细化方向发展,增强西部地区自我造血能力和发展活力,缩小西部与东部发展差距

能否成功实现区域协调发展,关系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能否如期实现,关系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能否顺利实现。全国政协委员、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协主席崔波表示,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扶持欠发达地区与全国同步进入小康社会,是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必然要求。

自2000年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以来,在国家政策支持下,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步伐明显加快,主要经济指标大幅跃升,基础设施建设成效显著,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扎实推进,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从2013年到2017年,西部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8.8%,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占全国比重从19.8%提高到20.0%;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3.1万元和1.1万元,年均增长超过10%。

崔波委员认为,西部地区有后发优势,国家应通过培育壮大西部地区优势产业,增强西部地区自我造血能力和发展活力,缩小西部与东部发展差距。

崔波委员建议,一是调整西部地区优势产业目录。在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基础上,充分体现各省份特色优势产业及重点发展产业。二是实施差别化的优势产业扶持政策。对西部地区有优势的产业,在行政审批、财税、土地、融资等方面给予更加优惠的政策。国家要引导和推动中央国有企业优先在西部布局发展优势特色产业,鼓励东部企业到西部地区投资设厂,推动东部地区装备制造、新材料、化工、服装、纺织、食品加工以及军工等传统产业向西部转移聚集。要优化区域互助机制,将东西部扶贫合作机制扩展到经济、科技等更为广阔的领域,建立完善区域科技经济协作机制,支持西部地区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开放式协同创新机制,提升西部地区现有优势产业科技创新能力,促进当地优势产业向高端化、精细化方向发展。三是更好地发挥政府引导作用。研究设立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和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基金,专门用于扶持西部地区发展潜力巨大、竞争力较强的优势骨干企业和产业集群,推动西部地区优势产业发展壮大,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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