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年“双11”拉动作用比较明显,但2018年比想象的要差一点,主要原因是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盘子越来越大了
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提高,以及商品和服务供给体系逐步升级,消费结构必然相应改善,消费升级是必然趋势,不可逆转
国家统计局此前公布的数据显示,2018年11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5260亿元,同比名义增长8.1%,比上个月回落0.5个百分点。这一增速创下了近年来的新低。
值得注意的是,2018年11月份,恰逢“双11”购物狂欢节。但从数据上看,购物节对消费的拉动作用并不明显。这是不是意味着居民消费陷入疲软了?
2018年11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当月同比增速比上月回落,主要是受汽车类商品降幅扩大和石油类商品增速高位回落两大因素影响。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汽车类商品同比下降10%,降幅比上月扩大3.6个百分点;石油类商品增长8.5%,增速回落8.6个百分点。据测算,这两类商品拉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超过0.7个百分点。
除上述两大类商品增速出现明显波动以外,多数商品类值仍然保持较快增长。在限额以上单位15个商品零售类值中,8类商品类值增速提高。特别是吃穿用等基本生活类和文体娱乐类商品增速明显提高。在部分消费升级类商品中,2018年11月份限额以上单位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商品同比增长12.5%,增速比上月加快7.7个百分点;金银珠宝类、体育娱乐用品类、书报杂志类、文化办公用品类商品增速分别比上月提高0.9个、5.3个、14.2个和2.9个百分点。
2018年“双11”当天,全国主要电商平台交易额(包括商品和服务)超过3000亿元,同比增速超过30%,仍保持快速增长。“往年‘双11’拉动作用比较明显,但2018年比我们想象的要差一点,主要原因是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盘子越来越大了。”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毛盛勇表示,从另一个角度看,现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越来越紧密,有时候线上消费和线下消费与过去相比,替代性不是那么明显。
还要看到的是,人们通常以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这一指标变化来观察消费变化。不过,消费不仅仅包括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还包括大量服务型消费。例如,教育、医疗、文化、艺术、服务、金融中介、保险以及居民自有住房服务等。这些消费领域增长快,占居民消费总支出的比重正逐日增加,而且代表未来消费升级方向,却没有计入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过去几年来,我国年均服务消费占居民消费的比重提高了1.04个百分点。2018年三季度,服务消费比重为52.6%,比2017年同期又提高了0.2个百分点。
从未来走势看,随着我国发展阶段的变化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发挥消费的基础性作用越来越重要。特别是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提高,以及商品和服务供给体系逐步升级,消费结构必然相应改善,消费升级是必然趋势,不可逆转。因此,我国消费较快增长、消费规模扩大、消费贡献提升、消费结构升级的趋势仍将延续。
我们也要看到,当前制约消费增长的一些因素还比较多,重点领域消费市场还不能有效满足城乡居民多层次多样化消费需求,监管体制尚不适应消费新业态新模式的迅速发展,质量和标准体系仍滞后于消费提质扩容需要,信用体系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还未能有效发挥作用,消费政策体系尚难以有效支撑居民消费能力提升和预期改善。
因此,一方面要多措并举努力增加居民收入水平,完善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努力为居民消费提供收入基础,不断提升居民消费能力,引导形成合理消费预期。另一方面,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供给质量,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