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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8年8月2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注证监会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提升投资银行服务能力
强化竞争提升证券业水平
本报记者 周 琳

中国证监会在日前发布的促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举措中指出,全面提升投资银行服务能力,结合证券行业对外开放积极予以研究推动,努力探索建设富有国际竞争力的投资银行。面对日益增长的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等新经济企业,我国的投行业务如何贡献更优质的服务?

2017年,我国IPO常态化、发行家数和融资规模均居全球同期前列,上市公司过度融资、“忽悠式重组”和资本市场“炒壳”“炒差”等不良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投资银行业务呈现出结构性调整和高质量增长的特点,当年我国场内交易所市场证券承销总额为4.99万亿元,其中,股权融资业务全年承销总额约为1.07万亿元,交易所市场债券发行总额约为3.91万亿元。

在看到成绩之余,部分问题也不容忽视。为规范券商投行业务发展,中国证监会于2018年3月份正式出台《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指引》。

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分析师李茜认为,投行业务新规的出台有助于统一投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标准,引导券商完善投行类业务内控“三道防线”,提升内部控制的效率和有效性,还有助于减少部分券商投行业务的“重发展、轻质量”“重规模、轻风险”等野蛮生长现象,有利于投行业务趋于良性发展。

中国银河证券首席经济学家刘锋认为,投行业务发展还需要更加完备的法律体系、更加科学严谨的立法形式,更加公正的司法程序和更加公平的执法结果。

全面提升投行业务水平不只需要苦练内功,还要“走出去”取经。为落实证券行业对外开放部署,放宽外资股比限制的举措正在有序推进。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后期将取消外资股比限制。为落实相关安排,《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已于2018年4月28日修订并生效,2012年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对外资股比的规定也已经较灵活。

“加快推动证券行业放宽外资股比限制政策的落地,有望给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提升投行业务能力带来良好的‘取经’机遇。”广发证券首席宏观分析师郭磊认为,从现实来看,外资金融机构在渠道上可能并不具备明显优势,但其在产品设计、金融定价、风险管理、业务积淀等领域会有独特之处,有望产生“鲶鱼效应”带动国内投行业务发展。此外,加快证券行业开放对于国内金融机构提升投行业务水平来说也是吸收提高、转型升级的过程,竞争的加大也有利于行业活力上升。

国泰君安证券研究所全球首席经济学家花长春认为,证券行业放宽外资股比例限制,在一定程度上可能会加剧券商行业的竞争,但从长远看,竞争的加剧有利于证券行业走得更远。随着外资陆续加入,对投行业务的合规和稳定性要求更大,更有利于证券行业和投行业务本身迈向国际标准,全面提升各项子业务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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