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是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载体。去年8月份,司法部下发《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对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一年来,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进展如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成效怎样?请看记者的调查。
促进均等化,提供一站式服务
从今年8月份起,北京市公证行业推出的10项“放管服”减证便民举措落地实施。出生公证、国籍公证、法人资格公证、死亡医学(推断)证明书公证、无(有)犯罪记录公证、亲属关系公证等52种公证事项,若法律关系简单、事实清楚、无争议,只要申请材料齐全、真实、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可实现办理“最多跑一次”。
“依托北京市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立全市民生类公证线上预约咨询平台,对全市25家公证处、400余名公证员实行资源整合,对遗嘱、小额继承等民生类公证事项,综合考虑个案具体情况,向当事人提供线上预约咨询服务。”北京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说。
当前,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从初步建成进入规范建设的新阶段,正在从“有没有”向“好不好”快速发展。公共法律服务“好不好”的标准之一,就是普惠均等、便民利民。7月31日,司法部专门召开现场推进会,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特别是对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
据了解,过去一年,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取得显著进展,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覆盖面不断扩大。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已有2200多个县(市、区)建成公共法律服务中心,2.8万多个乡镇(街道)建成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覆盖率分别达81%和72%,16个省份实现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建立微信群33.4万多个,村(居)法律顾问数量达21.3万多个,覆盖率达81.7%。各省(区、市)均已建成热线平台,20多个省份的热线平台实现了省级统筹;各地均已建成省级法网,并与中国法律服务网实现互联互通。
然而,记者从司法部了解到,各地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推进工作并不平衡。一方面是地域不平衡。东部一些省份在全面建成平台基础上,运用科技化、信息化手段助推平台建设的系统性、融合性、智能化;中西部少数省份平台建设进展缓慢。另一方面是线上线下服务不平衡。以广东省为例,实体、热线、网络平台提供服务量分别占58%、31%和11%,三大平台提供的服务量悬殊,线上线下服务冷热不均。
比如,有的地方实体平台服务设施不完善,相关服务尚未全部进驻;有的地方热线平台接听率、满意率不高,群众相关诉求不能得到有效解决;有的地方网络平台功能不完善,需要经过比较繁琐的流程、注册手续才能获得服务。这些现象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一站式”服务体验。
对此,司法部要求以便民利民惠民为目标,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一体融合发展。在实体平台方面,推行“一窗办多事”,实现“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流转办”。在热线平台方面,引入“全科医生”接听热线,降低困难群众寻求法律服务的成本。在网络平台方面,推进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推行“一键上网、便利入网”服务;加强移动端功能建设,开通语音咨询功能,实现法律咨询、法律事务办理“掌上办”“指尖办”。
推进多元化,满足个性化需求
内蒙古自治区东西跨度2400多公里,南北跨度1700公里。在偏远牧区、山区、林区,受交通不便、网络覆盖不到等客观条件制约,农牧民的法律服务“看起来很近,实际上却很远”。
“我们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破解难题,利用广电网络覆盖范围广、投资少的优势,将‘公共法律服务’板块植入4K智能机顶盒,研发了蒙汉双语法律服务电视终端。”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尤俊成说,这一终端设置有“想看的、想选的、想问的”三个板块,满足老百姓的不同需求。“想看的”板块,将老百姓最关注的典型案例、合同范本、以案释法、政务公开等内容,以蒙汉双语呈现给群众。“想选的”板块,提供涵盖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司法鉴定、律师服务、公证服务、基层法律服务等机构、人员在线查询选择,以及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狱所务公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等业务在线查询和引导。“想问的”板块,设置热线和视频咨询功能,可一对一、一对多法律咨询和调解。老百姓坐在家里,即可选择全区任何一名值班律师咨询。
据了解,有了这一电视终端,内蒙古自治区偏远地区农牧民群众也能享受到同城市居民一样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目前,全区已有52万户家庭在使用,今年将覆盖180万户家庭。
近年来,针对各层次各领域的公共法律服务,各地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多元化专业化,打通公共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例如,广东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网络、热线、实体平台一体化建设,基本建成“线上30秒、线下30分”公共法律服务生态圈。陕西延川县司法局组建了流动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服务队,深入开展法律服务,针对农村群众较多的情况,开展法律服务进村组,向村民发放“三张卡”,即法律援助卡、法律咨询卡、受案明白卡,做到家喻户晓,便民利民。
司法部副部长熊选国指出,从公共法律服务自身特点看,公共法律服务兼具公共服务属性和法律服务属性,从本质上要求平台融合发展。公共服务面向社会全体,公众具有不同的法治意识、诉求内容、诉诸途径等;法律服务专业性、政策性强,极具针对性、个性化。这就需要统筹三大平台服务资源,根据个体不同情况量身定制,提供渠道多元化、模式可选择的公共法律服务。
优化公共服务供给,调动社会力量参与
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已成为各地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一大方向。今年以来,各地陆续出台了关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相关实施意见,对此都提出了明确要求。例如,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积极培育司法行政领域社会组织,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机制,扶持引导社会组织承接服务项目。广泛吸纳志愿者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完善志愿服务管理制度和服务方式,建立健全注册招募、服务记录、管理评价、激励保障机制。
江苏太仓市在全国最早提出了公共法律服务概念,最早出台了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工作规划,为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了重要参考。2013年设立在城区中心主干道沿街的太仓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多年来已成为市民获得法律知识、办理法律服务事项、化解小案纠纷和法律维权引导的重要平台。
“太仓市目前已经建成全域化公共法律服务网,建立了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等实体平台。”太仓市司法局有关负责人说,在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的基础上,太仓市司法局充分挖掘社会组织和市场力量参与潜力,着力构建政府、市场、社会三者良性互动的格局。
据介绍,太仓市政府出台《关于深化全市社会组织参与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创业实施办法》,给予司法行政领域社会组织政策扶持。目前,太仓市镇两级已注册司法行政领域社会组织27家;成立司法行政领域社会组织创客基地,为9家入驻社会组织免费提供办公场地和项目策划等方面的服务。2017年太仓市镇两级累计投入120余万元,向太仓市义工联、光辉矫正社社工事务所、太阳法治文化艺术团等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法律服务项目24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