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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8年8月1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首例证券市场操纵损害赔偿支持诉讼案立案
“伪市值管理”面临民事索赔
本报记者 祝惠春

一段时期以来,资本市场以“市值管理”的名义进行违法违规的行为屡见不鲜,严重误导、扰乱了市场预期,损害了众多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对资本市场造成了较为恶劣的影响。如今,不仅证监会行政处罚严厉查处“伪市值管理”,而且“伪市值管理”还将面临巨额民事索赔。

近日,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简称投服中心)就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恒康医疗)市场操纵违法违规行为正式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成都中院于8月2日正式立案受理。该案是我国资本市场首例市场操纵支持诉讼案。

恒康医疗原为“独一味”,于2008年3月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2014年1月更名为恒康医疗。2017年8月11日,中国证监会对恒康医疗研究顾问机构上海蝶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蝶彩资产)、蝶彩资产实际控制人、恒康医疗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合谋操纵恒康医疗股票案作出“没收蝶彩资产违法所得4858万元,处以9716万元罚款”等行政处罚措施。

恒康医疗控股股东为达到高价减持公司股票目的,联合蝶彩资产及其实际控制人以“市值管理”名义,在减持期间夸大恒康医疗研发能力,密集发布一系列利好信息,不及时、准确、完整披露对恒康医疗不利信息,影响投资者预期并造成股价波动。

不同于传统的交易型操纵证券市场违法案件,该案件是证监会首例仅因单一的信息披露操纵行为对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作出市场操纵定性并处罚的案件,是“假借市值管理之名,行市场操纵之实”的新型违法案例。

2018年1月19日,证监会将此案列为“2017年证监稽查20起典型违法案例”,认定“该案是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与私募机构内外勾结讲故事、造热点、炒股价的一起典型案件”。

本着“追首要违法之人”,维护上市公司广大中小股东权益的原则,受中小投资者委托,投服中心聘请中心公益律师,首次针对资本市场操纵违法违规行为提起民事损害赔偿支持诉讼,将恒康医疗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阙某列为被告。

业内专家认为,此次投服中心提起我国资本市场首例市场操纵支持诉讼案,具有重要意义。一是有助于完善证券市场侵权民事赔偿诉讼制度。二是有助于解决中小投资者寻求赔偿的专业支持问题。投服中心结合我国资本市场特点,将改革创新一套损失计算逻辑和认定方法,有助于解决受损投资者寻求赔偿专业能力不足难题,满足中小投资者的权利救济需求。

截至2018年7月底,投服中心已提起10起证券支持诉讼,累计接受投资者申请973人次,诉求总金额达6000余万元。其中,10起案件均为虚假陈述类民事赔偿支持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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