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近日走访了几位外出务工的存款客户,反映能够顺利拿回工资的占七成,不能顺利拿回工资的占三成。其中,主要是一些建筑行业的农民工,由于工资给付并非采取按月结清方式,大多是半年计发或者一年计发,长时间拖欠。
拖欠农民工工资不只是社会问题,更多的是社会责任,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靠农民工的努力是不够的,需要政策、法律的援助。
一是政策支持。首先,要区域化管理,实行工程所在地地方政府一把手负责制,实行对党政一把手政绩考核、作为职务变动的参考依据。其次,地方政府要根据《劳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制定出符合当地实际的拖欠农民工工资追究考核办法,无论是工程发包方还是承包方出现的问题,政府都要牵头协助。
二是依法保护合法权益。农民工要与用工方签订劳动合同,并相互明确对方的责任和义务,确保劳有所得,受到法律保护。法院在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后,要本着快办案、速结案、重实效的方式,依法为农民工维权。
三是明确劳动报酬发放方式和时间。在合同签订时,要明确工资发放的时间与发放方式,通过银行账户转账完成,若不能做到日清,也要做到月结。如果迟发要尽快派代表与发包方协调、问询,了解拖欠工资的真正原因,防止日积月累。时间久拖,会增加农民工讨薪难度。 (作者单位:山东巨野农商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