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读者 上一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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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2018年1月2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治理欠薪顽疾需疏堵结合
肖子杏

笔者从事劳动保障监察工作15年,受理和处理过各种农民工“含泪讨工钱”和包工头“我没结到账”等欠薪事件。尽管“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已被列入《刑法》,但每年的春节前夕,依然有部分农民工拿不到一年到头挣的辛苦钱。为何农民工年年干活年年欠、年年讨薪年年难?笔者认为,治理“讨薪欠薪”需要“疏堵”结合。

一是在“疏”上做文章,变“突击应对”为“常年监控”,让用人单位不会欠薪。首先,劳动保障职能部门要当好用人单位的法律“顾问”。加强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主动上门为用人单位提供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参加社会保险等劳动法律法规服务,执行农民工“实名登记”制度;其次,当好职工的“娘家人”。从职工与单位合同签订是否规范、劳动报酬是否符合最低工资标准、是否及时发放、社会保险是否按要求缴纳等方面入手,让农民工明白工资支付、社会保险、工伤事故赔偿等责任主体;再次,设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户,严格按工程中标段价的1%至1.5%缴交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必要时劳动、住建部门可动用这笔资金发放农民工工资,再由住建部门勒令用工单位递补。

二是在“堵”上着力,变“事后调处”为“事前预防”,让用人单位不敢欠薪。劳动保障职能部门要互相联动,受理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要及时,做到快立、快审、快结、快复。对涉及人数多、涉案数额大的案件,主动协调配合公、检、法部门,加大违法案件的查处和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震慑违法犯罪分子,促进案件的处理和劳动者权益的维护。 (作者单位:江西吉安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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