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读者 上一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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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2018年1月2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签订劳动合同是治本之策
石志新

今年开年不久,某市海洋主管部门就陆续收到不少打工船员讨薪求助信息,有的是直接打电话求助,有的是求助市长热线,还有的是通过市政府网站留言。与往年一样,作为一级主管海洋事务部门,接到这样的求助信息,必定会积极协调解决。但问题是,年年讨薪年年有,此类话题何时了?

笔者以为,出现这些问题的主要症结在于,船员和船主之间大都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碰上有良心、讲诚信的老板,兴许能讨回薪金。但如果没有合同作为原始证据,船老板又死不认账的话,无论是劳动仲裁还是法院的民事诉讼等官方渠道,船员都难以讨回薪金,这让地方各级政府非常挠头。

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靠行政干预仅是权宜之计,依法处置劳资纠纷只是治标,政府有关部门通过构建诚信企业,确保“用人就必须签订劳动合同”才是治本之策。各级政府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采取各种举措保障农民工工资的按时全额支付,才是治本之举。

(作者单位:威海市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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