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版:乡村振兴 上一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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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2018年1月1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四川成都大邑县新招迭出
引入互利机制激活振兴主体
本报记者 刘 畅

振兴乡村,村民是最大的受益者也是主要参与者。如何充分调动大家的积极性,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的“双新”有点意思。

先看第一“新”:给流转土地系上“保险绳”。

作为典型的农业大县,大邑县农村土地确权面积达32.7万亩,不少农民选择将土地流转并收取租金,自己外出务工。近年来,随着种地成本增加,业主拖欠农民租金现象时有发生。从2016年开始,大邑县引入两家保险公司,推行流转土地履约保证保险,按土地流转交易额的3%收取保险费,其中农民承担20%,业主承担80%,县财政按双方实际缴纳保费的50%给予奖补。如今,流转土地履约保证保险在大邑县广泛普及,让流转土地的农民吃下了“定心丸”。

“我家共有4亩地,流转后每亩地每年租金600元,以前流转给同村一个业主,租金拖了很久,很伤脑筋!”说起这段经历,上安镇汪安村村民马家辉有些生气,可看着自家荒着的土地,又有些着急。“现在每年每亩土地只要出2元多的保险费就能保证按时收到第二年租金,划算、省心!”马家辉说。

同样觉得“划算”的还有四川欣禾瑞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文华。“农业出成果的周期比较长,钱投进去往往要四五年才能有收益。虽然公司每年要支出保费5万多元,但保险既可以打消农民‘不敢租地’的顾虑,也可以规避‘半路上不租了’的风险。”文华说,以前每亩地每年要预付农民至少100元租金,土地参保后农民不再要求预付租金,“等于公司一下腾出50多万元的周转资金”。

为确保此项惠民政策落地生根,大邑县建立了农村土地流转风险防范专项资金,确保对购买流转土地履约保证保险的行为奖补到位。

再看第二“新”:采取股份合作制组建村经济实体。

两年来,大邑县蔡场镇新福村先后以集体资产出租和资金入股、合作社社员出资入股等方式建立了村集体经济实体——锦谷麦香种植专业合作社和粮食烘干中心。靠着合作社和中心的收入,村集体资产由两年前的150万元增加到现在的近500万元。目前合作社为农户入股分红模式,按照制定的章程在当年的利润中提取30%作为合作社发展资金,余下70%利润再按入股比例进行分红,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大邑县计划到2022年全面完成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全县100%的村建立股份合作制经济组织,100%的村有集体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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