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版:乡村振兴 上一版3  
 
标题导航
返回经济网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版3 2018年1月1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贵州石阡县两村抱团成立村集体企业
合力制作“小时候的腊肉”
本报记者 王新伟 吴秉泽

日前,记者在贵州省铜仁市石阡县白沙镇龙凤岩商贸有限公司风味腊肉加工厂的生产车间内看到,所有烤房开足马力生产,飘出阵阵腊肉香。公司门店里,不少客人慕名前来购买。来自广东佛山的顾客赵朝勇说:“这里的腊肉都是用土猪肉炕的,流程和小时候家里面炕腊肉一样,非常好吃。”除了线下销售火爆,电商平台上同样受到消费者青睐。

龙凤岩商贸有限公司风味腊肉加工厂是石阡县白沙镇大岩村、小岩村抱团成立的村集体企业,吸纳两村171户村民入股。工厂现有烤房20座,可一次性生产制作腊肉、香肠、火腿、腊排骨等6000多斤,直接带动加工销售等环节近30人就业。同时,他们积极动员村民按照传统熟饲料喂养方式养殖生猪,公司上门保价回收。

大岩村村委会主任向正宇介绍,大岩、小岩两村有养殖户800多家,只要农户按要求以土方法(熟饲料)饲养,商贸公司就按协议价收购,保障农户合法利益。

大岩村村民黄发兰家这次按照公司要求喂养了4头生猪,每头重量都在300斤左右,预计可收入1.2万元。

为了保证腊肉的口感和口味,公司聘请村里经验丰富的农户,严格按照传统腊肉腌制、熏烤、脱水等制作流程进行生产。入冬以来工厂生产成品1.5万余斤,通过饭店订单、电商平台、客户上门采购等方式已出售过半。

“现在订单多,需求量大,春节前我们预计销售额可突破50万元。”龙凤岩商贸有限公司总经理文祖政说。

据了解,公司腊肉销售的纯利润将根据股份进行分红,剩余部分按“6211”比例作为两村集体经济分红,其中60%用于精准扶贫户分红,20%用于集体经济再发展基金,10%用于集体经济管理人员报酬,10%用于风险金和集体公益事业。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