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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8年1月1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让老旧厂房 长出文化“新苗”
□ 范 周

老旧厂房是一个城市的历史遗存,也是城市发展的存量空间。让老旧厂房长出文化“新苗”,可以实现空间存量的新发展,也能增强城市文化氛围,是一举多得

越来越多的工业企业外迁,给城市留下一些老旧厂房。这些厂房成为城市存量空间和城市更新的重要地段。文化产业园区发展可以盘活老旧厂房空间资源,实现待更新空间的去存量化,文化空间的增量发展又能增强城市文化氛围。让老旧厂房长出文化“新苗”,可以说,是城市发展中的一举多得。

为了鼓励老旧厂区改造,国家层面出台多份政策文件,并将其与文化产业相结合,如国务院办公厅2014年出台的《关于推进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的指导意见》、国土资源部2015年出台的《关于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地的意见》等。

政策是指导城市下一步各项工作的重要工具,它来自于实现城市发展战略的需要,更来自于对城市发展现实问题的回应。这次北京《关于保护利用老旧厂房拓展文化空间的指导意见》的出台较好地补充了此前老旧厂房政策中的漏项和细则不全等问题,进一步为文化企业松绑,使得由老旧厂房改造而来的文化企业和空间进一步合规化。杭州、上海、广州、深圳等一些文化产业发展较好的城市,主动对接中央文件的主旨思想,结合本地实际出台相关政策。然而,各省市落地政策力度不一,许多悬而未决的难题仍然存在。国家政策偏向于对战略方向的把控,而具体实操和配套政策的缺失导致地方政府在实施环节“寸步难行”,政策落地走不过“最后一公里”。

《关于保护利用老旧厂房拓展文化空间的指导意见》呈现出四个特点,更具操作性:注重战略性,立足北京非首都核心功能疏解,对城市闲置工业用地进行结构性调整;注重融合性、公益性与产业性相融合;注重可行性,对老旧工业厂房进行文化价值分级,分类分级实施。对已进行老旧厂房改造的文化空间进行重新评估和审定;注重协同性,政府与市场协同推进,鼓励多方参与。

目前,全国各大城市均在向外疏散城市的工业功能,实现城市功能的轻量化发展。在城市功能空间转型和用地转型处理的问题上,北京提供了新的思路和实施方法。从全国范围内的政策层次来看,许多政策文件走出了“最初一公里”,却没有到达“最后一公里”。基于多年在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领域的实践经验,北京市在串联“顶层设计”和“基层落实”问题上进行了积极的探索。我们更期待,北京的探索可以为国家政策精神的真正落地提供行动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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