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转让方”)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受让方”)于2017年11月30日签署的《资产转让合同》,转让方已将其在下表所列租赁物、融资租赁合同及相关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益依法转让给受让方,由受让方合法取代转让方成为下列承租人和担保人的债权人。
据此,请有关承租人和担保人自公告之日起尽快向受让方履行相应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如承租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户数笔数承租人融资租赁物担保人抵质押物未还本金未还利息违约金债权总额11福建华荣海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航1 福建华东船厂有限公司
福州市马尾轮船有限公司
陈为仁
福州马尾轮船有限公司以自有“闽台1”、“闽台2”轮做抵押担保福建华东船厂有限公司以自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罗国用(2013)字东环船务(福建华荣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将持有的福建华东船厂有限公司49%股权作质押6,235.23360.03278.056,873.322华航3 福建华东船厂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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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44.08429.63315.728,189.433晓江 福建华东船厂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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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7.92300.89225.015,743.8324福州市马尾轮船有限公司闽台3福建华荣海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98.8623.1337.68659.675闽台4福建华荣海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98.8623.1337.68659.6736福建华东船厂有限公司船厂修造船设备福建华荣海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9,052.81506.95359.739,919.4847华伟船务有限公司昌华轮福建华荣海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2,147.42689.36434.9313,271.7058利源船务有限公司隆华轮福建华荣海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6,627.27927.841,017.4918,572.60合计57,922.443,260.972,706.2963,889.70
以上清单仅列示截止2017年9月30日的债权金额,债权实际金额以生效法律文书或融资租赁合同约定标准计算为准。
特此公告。
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联系人:曾小姐 联系电话:0755-82215453
2017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