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永实建设有限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已将依法享有的对下列借款人和担保人的债权及担保权利依法转让给深圳永实建设有限公司,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债务人和担保人。请借款人和相应担保人或借款人、担保人的承继人向深圳永实建设有限公司履行还款义务。
借款人名称债权收购合同编号担保人名称担保合同编号抵押物河南利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信单利海14260077《长安信托·【利海地产贷款项目】单一资金信托信托贷款合同》河南利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河南广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东利海集团有限公司、谢海榆合同编号为信单利海14260077的《长安信托·【利海地产贷款项目】单一资金信托抵押合同-1》、《长安信托·【利海地产贷款项目】单一资金信托抵押合同-2》、《长安信托·【利海地产贷款项目】单一资金信托保证合同-1》、《长安信托·【利海、地产贷款项目】单一资金信托保证合同-2》1、河南利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郑州市惠济区鸿运路南、电厂西路西(预售许可证号3095)30#楼1楼103、106、107、108、109、110、111,2楼205、206,3楼305、306,4楼408共计12套房产的在建工程;2、河南广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牟国用(2013)第202号土地使用权
特此公告。
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