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版:扶贫开发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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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7年6月1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河北承德合理配置资金解决因病致贫返贫问题——
“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
本报记者 雷汉发 通讯员 李鸿雷

这几天,河北省滦平县两间房村农民曹云成心里的石头终于落了地。原因有二:一是他的喉癌手术做得很成功,让他解脱了病痛折磨;二是他治病共花了近9万元医疗费,除了在新农合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中报销了6万多元外,政府又给他发放特殊困难群众补偿款8000多元,曹云成实际花费9100元。

“生了这样的大病,要放在过去,要么倾家荡产,要么放弃治疗。我真是赶上了好时候,政府提高了困难群众看病报销比例,让我大病得治,而且家庭生活也没受到多大影响。”曹云成说。

经过多年农村医疗救助保障体系的建立,承德市贫困村建档立卡及贫困人员参合率均达到100%。但是由于贫困人数基数过大,实际报销标准过低,使得部分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体因大病返贫。为解决这个问题,承德市借助被省政府确定为提高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救助水平、解决因病致贫返贫问题试点市的契机,强力推进相关工作。

进一步完善政策,除将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纳入保障救助范围外,还将特困供养人员、因病致贫返贫人员等5类贫困人员纳入救助范围。同时全力资助困难群众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对特困供养人员个人参保缴费部分财政给予全额资助,对其他困难人员参保个人缴费按不低于60%的标准给予资助;从提高基金支付最高限额和比例、降低起付线、扩大基金支付范围等方面入手,提高保障待遇水平;将未参加基本医保的贫困人员纳入保障范围,使特困人员累计报销比例达到90%以上。

承德市着力完善医疗保障救助对象的筛查机制,细化了救助对象的认定标准和操作流程,并将识别认定责任落实到部门。一方面,将民政部门保障范围的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人员和扶贫部门保障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全部纳入医疗保障救助实施范围;另一方面,将低收入家庭人员、因重大疾病可能致贫返贫的人员纳入保障范围,通过进行家庭基本生活状况和经济收入情况调查,从费用高、病情重、收入低、家庭弱4个维度进行判别,让城乡困难群众应保尽保。

在此基础上,承德市强化整体保障服务水平,完善了跨部门的互动衔接机制。他们在医保服务大厅设立医疗保障救助“一站式”结算服务窗口,民政、卫计、扶贫等部门以及大病保险经办机构安排专人到医保大厅窗口联合办公,实行受理申报、资格认定、费用结算、资金拨付等“一站式”“一条龙”服务。同时要求全市对提高医疗保障救助水平增加支出所需基金由财政垫付,实现“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

“通过实施新的医疗保障扶贫政策,从2016年8月1日到12月底,全市共有15万多名救助对象享受到了提高医疗保障救助待遇政策,按新标准落实了4000多万元特殊困难群众医疗补偿款,使得合理合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由72.5%提高到了86.2%。”承德市委书记周仲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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