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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7年6月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于促进汽车租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发布——
共享汽车能否迎来春天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 齐 慧

6月1日,交通运输部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关于促进汽车租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对汽车租赁的各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其中专门强调,要鼓励分时租赁规范有序发展。继共享单车之后,汽车分时租赁也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

汽车租赁是满足社会公众个性化出行、商务活动、公务活动和旅游休闲等需求的交通服务方式。近年来,我国汽车租赁业呈现快速发展态势,特别是随着移动互联网技术的广泛应用及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分时租赁模式(也称汽车共享)开始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地兴起。据了解,目前全国有分时租赁企业40余家,车辆总数超过4万辆,95%以上为新能源车辆。

信息安全咋保证?

依法合规采集、存储、使用和保护

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分时租赁作为“互联网+”在交通出行领域应用出现的新模式,正日益受到资本市场的关注,在促进市场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一定的盲目性,需要通过政策引导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征求意见稿》对分时租赁的内涵进行了定义,提出要在坚持公交优先发展战略的前提下,考虑分时租赁非集约化出行的特点,合理确定分时租赁在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的定位,统筹考虑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道路交通、停车资源等实际情况,研究建立与之相适应的车辆投放机制,使其与公共汽车、地铁、出租车、共享单车等协调发展,共同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出行需求。对于城市道路资源紧张、环境约束趋紧的城市,特别是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特大城市,其车辆投放规模应与中小城市有所差别。

《征求意见稿》还要求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分时租赁经营者应当提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落实承租人身份查验;应通过大数据分析,强化车辆调度和日常管理,确保车辆安全状况良好,加强停车管理;应采用安全、合规的支付结算服务,确保用户押金和资金安全,确保用户个人信息安全。汽车租赁经营者应当遵守国家网络和信息安全有关规定,完善网络安全防范措施,依法合规采集、存储、使用和保护个人信息,不得超越提供汽车租赁服务所必需的范围。

“停车难”如何解决?

鼓励探索城市路内停车费优惠

从目前发展情况看,“停车难”是分时租赁经营者面临的突出问题,尤其在一二线城市核心地段。同时,受停车场地限制,用户只能定点取车、定点还车,影响了使用便捷性和用户体验。对此,《征求意见稿》鼓励城市商业中心、政务中心等人流密集区域的公共停车场为分时租赁车辆停放提供便利。鼓励探索通过优惠城市路内停车费等措施,推动租赁车辆在城市路内停车泊位停放,在不增加城市道路拥堵、不影响其他社会车辆停放的情况下,提高路内停车泊位的使用效率和租赁车辆使用便利度。对使用新能源车辆开展分时租赁的,按照新能源汽车发展有关政策在充电基础设施布局和建设方面给予扶持。

据了解,目前已经有部分城市开展积极探索,通过企业与当地政府签订协议,只需每年缴纳固定费用,其车辆即可在市区内合法划设的路内免费停放,极大便利了社会公众的使用,也促进了分时租赁在当地的快速发展。

私家车“入行”有何条件?

车辆性质登记为“租赁”并符合当地规定

分时租赁的出现,是传统汽车租赁业在服务模式、技术、管理上的创新,改善了用户体验,为城市出行提供了一种新的选择,有助于减少个人购车意愿,一定程度上缓解城市私人小汽车保有量快速增长趋势及对道路和停车资源的占用。

对于私家车能否从事分时租赁业务,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分时租赁车辆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且以此营利,服务对象更加广泛,使用强度通常比私家车高,需要在车辆技术性能、安全检测、保险税费等方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更好保护用户生命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因此,如果将私家车的车辆性质登记为“租赁”并符合当地有关规定,也是可以从事分时租赁业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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