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时评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返回经济网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7年2月1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解读《“十三五”促进就业规划》系列评论②
“备案”创业值得推广
佘 颖

由于设施简陋、场地有限,路边饭馆、糕点作坊、理发铺等小商户往往很难办理营业执照和各种许可证件。备案创业不仅能帮助更多困难群体获得就业机会,还可以为新兴的创业公司提供配套服务

最近,笔者在成都书院西街发现了一件怪事:沿街的近10间小饭馆,全都没有办理工商部门颁发的个体户营业执照,取而代之的是一张张由社区颁发的成都市小额经营备案证,每家餐馆都把这张证件贴在了店里最醒目的地方。但是,同一条街上的两家烟酒铺里仍然挂着营业执照。

打听后才知道,这是四川省工商局推广的小额经营备案制度,社区内从事日用品销售、家政保洁等微利经营的小额经营者,可实行社区备案制度,免予工商登记。

一听这个政策,就知道是件促进创业、便民利民的好事。

多年来,由于设施简陋、场地有限,路边饭馆、糕点作坊、理发铺等小商户往往很难办理营业执照和各种许可证件,部分有条件办理证照的小商户又因为去管理部门填写表格、年检报税比较麻烦,成为事实上的“无照经营”。

从各地的实际情况来看,这些经营者中,不少都来自困难家庭。一间小店铺就能帮助他们自主创业,解决谋生问题。但对监管部门来说,管不管这些无照经营的小店,却是两难——若是依法管理,就该取缔关停,会断了他们的收入来源,于心不忍;放任其经营,又于法不合。

这个难题此前一直没有解决。在实际执法中,针对无照经营的监管主要是取缔,不仅商家不愿意配合执法,连周边的居民也有意见。

四川省的做法给了各地一个启示:创新社会管理,可以为群众带来更多创业机会。具体来说,对那些有确定的经营场所,对经营条件无特殊要求,无需特别许可审批,不存在安全风险、环境污染、人身财产危害,不破坏正常管理秩序,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小额经营项目,可实行备案制,由工商部门履行牵头协调职责,负责编制个体小额经营备案证和组织开展培训工作;街道办事处负责指导社区开展商户备案工作,并提供保障设施;社区确定专人负责备案管理工作,对备案的个体小额经营户进行日常辅导;卫生、食药监、质监等部门按各自职责依法对个体小额经营户进行行政指导和监督管理。

如果各方工作到位,商户即使不办理个体营业执照,也会被纳入一套完善的监管体系之中,而且社区对商户的情况通常比工商质检等执法部门更为熟悉,由他们服务、监督商户,再配合执法部门定期不定期的抽查,效果可能比单纯的执法部门监管更好。

备案创业不仅能帮助更多困难群体获得就业机会,还可以为新兴的创业公司提供配套服务。比如现在流行的生鲜配送、外卖送餐等O2O项目,都需要在社区落地。如果经营者只需要在社区备案,就可以开一间社区店,将有助于企业的业务拓展,原本的无业人员也能够成为“互联网+”的毛细血管,分享消费升级的红利。

我国自2013年实施的商事制度改革已经显著降低了创业门槛,但此前的“三证合一、一照一码”“五证合一、一照一码”主要针对企业,去年才实行了针对个体工商户的“两证整合”。对更多不需要申办企业,也没有条件注册个体工商户的劳动者,政策暂时还没有覆盖到。实际上,这些人面临巨大的就业压力,也有不小的创业热情。如果不是备案制,他们的创业路可能就被“无照经营必须取缔”的硬性规定阻碍了。

近日出台的《“十三五”促进就业规划》提出,创造更多居家灵活就业机会。开展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行动,鼓励发展就业容量大、门槛低的家政护理等生活性服务业。从这个角度说,“备案”创业正是对这一规划的生动实践和积极探索。只要监管跟上,值得推广。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