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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7年2月1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弹性离校”还需家校配合
林 春

据报道,近日南京市政府出台规定,小学新学期第二周起实行“弹性离校”:凡正常放学后按时离校有困难的小学生,可延时离校,对确有困难的中高年级学生,学校也应提供延时照顾服务,且不需要缴纳费用。

随着中小学减负力度加大,很多学校的放学时间逐渐提前。南京市政府准备实行的“弹性离校”政策,就是针对这种变化出台的。但要想使其有效执行,不能仅仅依靠学校一方的力量,还需要家长的配合,严格按照申请书上的离校时间执行。

此外,来自社会的监督也不能缺席。虽然南京市明确提出,学生参与“弹性离校”期间一律实行免费,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向学生家庭直接或变相收取任何费用,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搭车”进行其他有偿服务;学校“弹性离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且列出三条禁令,但是,随着政策的执行,难保有人会动了打擦边球的想法,借着“弹性离校”的幌子变相收取钱财;或者部分学校只做“表面功夫”,不积极落实政策。无论出现哪一种情况,都会影响政策的执行力,需要时刻接受监督。

当然,推行“弹性离校”政策势必会增加教师的工作量,校方或相关部门也可吸引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其中,发挥志愿者的作用,为“弹性离校”政策的实施提供更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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