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关注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返回经济网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7年2月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牢牢守住这条“生命线”
本报评论员

最新公布的《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按照山水林田湖系统保护的思路,以一条红线管控重要生态空间,形成了生态保护红线的全国“一张图”。这是继“18亿亩耕地红线”之后,又一条被提到国家层面的“生命线”。

“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生态环境质量事关发展全局,关系子孙后代。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也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在新理念的指导下,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对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一系列重大战略决策和部署,加快推进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任务,各地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在不断增强。

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目前我国资源和环境承载力接近极限,一些大型城市出现了严重的“城市病”,一些生态脆弱的区域因为无法承载的开发,形成了草原退化沙化、地面沉降、水土流失等许多问题。生态保护领域在体制机制上也有不少弊端,如统一监管的管理体制不健全、全社会共同监督的机制尚未建立、监督管理的基础能力薄弱,等等。这种状况不改变,能源资源将难以支撑,生态环境将不堪重负,反过来必然对经济可持续发展带来严重影响。

从生态功能重要性、生态环境敏感性脆弱性着手,实行最严格的生态保护制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确保生态功能不弱化、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是“十三五”时期做好生态工作的重要遵循。严守生态红线要打好改革组合拳。“十三五”时期,要紧紧围绕保障国家生态安全的根本目标,优先保护自然生态空间,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建立监管预警体系,加大生态文明示范建设力度,推动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服务功能,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各地区、各部门应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加快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评估和赔偿、生态保护补偿等制度,完善责任目标考核制度,实行党政同责、终身追责,形成生态保护合力,才能实现由“环境换取增长”向“环境优化增长”的转变,筑牢绿色发展的底线。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