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建立的全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统计,截至2016年9月末,地方PPP项目全部入库项目10471个,总投资额12.46万亿元,其中已进入执行阶段项目946个,总投资额1.56万亿元。分析表明,入库项目的地区和行业集中度均较高,地方PPP项目需求继续增长,规模可观。
在全部入库项目中,市政工程项目数量和投资额均居于首位,新增项目数459个,新增投资额6336亿元。其中,海绵城市项目达到58个,超过1000亿元,增速在市政工程项目中属第一位。这说明,各地政府已经看到PPP模式下的海绵城市建设带来巨大的社会效益和环境生态效益。但海绵城市与PPP模式如何实现有机结合,还需要不断深入探索。
一是创新项目行业盈利模式。海绵城市项目的规划建设和运营,从传统的政府主导分段实施模式、城投模式,需逐步扩展为市场投资为主体,引入综合实力雄厚的社会资本以PPP市场化的手段经营项目,这样可以避免管理部门职能交叉、项目管理碎片化、融资渠道单一等问题。当前,海绵城市的现有建设资金来源主要是政府财政专项补贴、地方财政等,应积极探索海绵城市建设的资金投入机制和城市配套激励政策,加快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以及提高社会资本方的积极性。
二是海绵城市建设需具备一定规模。海绵城市建设涉及到城市建筑、道路、绿地、水系等多个生态系统,小规模的海绵城市建成区无法体现海绵城市功能。住建部数据显示,海绵城市建设平均投资为3.2亿元/平方公里,若海绵城市建设具备一定规模,则海绵城市投资额也会相应较大,所以海绵城市建设更需要运用PPP模式,引入各方社会资本,带来可持续的有效资金。
三是项目运营时间不宜过短。海绵城市建设通过加强城市建设管理,发挥城市各个生态系统对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增强城市整体防涝能力,单个生态系统的改造不能起到应有的海绵化改造作用,过短的海绵生态系统运营周期也达不到满意的效果。而PPP模式是一种全生命周期的管理模式,政府采用竞争性方式择优选择具有投资、运营管理能力的社会资本,双方合同约定经过10几、20多年或更长时间的平等合作和专业化运营,能充分发挥项目综合效益,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非常契合海绵城市项目运营的特点。
四是需要有效的绩效考核体系。海绵城市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海绵城市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的构建也是一项复杂的工程。而PPP模式下的绩效考核体系对项目实施、运营、维护相关的经济、社会、风险分担、环境和技术等各方面因素,从项目投入、过程控制、结果、效用等角度进行全面和客观的评价和考核,使项目符合获取利润的合理性、项目产出的效果性、资源有效利用的效率性、公众对社会效益的满意性。所以PPP模式中的绩效考核体系有利于考核海绵城市整体项目,提高项目的质量和效率,把握海绵城市项目中各生态系统、各参与单位的关切点是需要继续探索的关键问题。未来两年,将是第一批试点海绵城市陆续落地的时期,期待科学、市场化的PPP机制能够助推海绵城市项目可持续发展。
(作者系中国财政学会PPP专家委员会副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