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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7年1月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告示之名 懒政之实
□ 肖 伟

种种“告示”遵循的是同一个思路——我处理不好的事情,你就识相点,别做了

开会、腹痛、内急、奔厕。刚刚入位,一抬头,便见厕所门上赫然张贴告示一张——“此池不准大便”。人有三急,居然还能对三急下禁令,岂不怪哉?更何况为时已晚,大江已然滔滔,再说“不准”又能如何?

在这个“得大解脱、得小便宜”的正规场所,这个“不准”从何而来呢?直到出恭结束才发现,原来是这个池子冲水的水流和力度偏小,的确很难保持洁净。这就是“不准”的缘由?冲水器是为人服务的,有毛病,修理好就是了,却居然以此“不准”人如厕,真是没有道理。

这样的告示虽然令人不快,但现实生活中短兵相接的种种“告示”,遵循的也都是同一个思路——我处理不好的事情,你就识相点,别做了。

斩草除根,就能皆大欢喜吗?一个典型例子是城市养犬。为解决人与犬的“纷争”,有的地方社区贴出最严“禁犬令”,禁止居民在小区内养狗,且声明不论大小,有没有合法证件,一律不准豢养。找到人与宠物和谐共处的平衡点可能很不容易,但如此简单粗暴的做法实在不可取。不想办法解决矛盾和问题,不从已有的法律法规入手定规矩、严监督,不能不说,其管理思维走的还是“厕所告示”的老路。

城市管理中,相似的情况也屡见不鲜。某地城管为了防止商业街商家占道经营,干脆使出了“你占不如我占”的办法,在路边摆满一排排大型绿化树箱,400多棵桂花树挤走了占道的商贩。表面上看,是城管机智,实际上却是懒政之举。没办法制止占道经营,干脆这条道路谁也别用了,反正行人在花木间隔中走来走去也不耽误。

生活中,人们常常被这样或者那样的“告示”困扰,只是事情没有如厕这般事态紧急、直截了当,能忍耐着接受也就默默忍着罢了。但究竟应不应该这么处理?有没有更好的解决办法?则是另一个问题。这取决于管理者的立场,也检验着管理者的智慧。最起码,“此池不准大便”的告示张贴已有月余,冲水器依然是“涓涓细流”,看来这个“不准”还要继续延续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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