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年终特别报道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返回经济网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6年12月2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产地初加工补助促进产业融合发展
——访农业部农产品加工局局长宗锦耀

本报记者 李华林

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补助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重要内容,自从2012年实施以来,取得哪些成效?存在哪些问题,未来发展的重点是什么呢?本报记者就此采访了农业部农产品加工局局长宗锦耀。

记者: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自实施以来,取得了哪些成效?

宗锦耀: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自2012年正式实施,至今已有5个年头。5年来,中央财政补助资金规模累计达34亿元,实施区域由最初的11个省(区、市)扩大到20个省(区、市)。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补助政策共扶持632个县、近5万农户、8300多个合作社新建马铃薯贮藏窖、果蔬贮藏库和烘干房等初加工设施10万余座,新增马铃薯贮藏能力170万吨、果蔬贮藏能力240万吨、果蔬烘干能力240万吨。

补助政策的实施,在促进农产品提质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延长农产品贮藏期、加工期,有效解决了农产品产后损失大、质量安全隐患突出以及收获期集中上市而导致的价低、卖难等问题,实现了农产品的错季销售和均衡供应,切实增加了农民收入。据测算,中央财政投入和农民增收之比可达1∶3。补助政策实施还给农民提供了更多的创业就业机会,培育了一批优秀农村职业经纪人,壮大了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社,吸纳更多的农民就地就业,走出了一条以创业带动就业的致富路。各地通过集中建设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促进了种植、贮藏、加工、销售各环节有机结合,有力推动了当地以优势农产品为龙头的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特别是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各地依托初加工设施大力推进电子商务,为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走进千家万户、走向国际市场开辟了快车道。

记者: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了哪些问题?

宗锦耀:5年来,补助政策实施情况总体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补助政策尚不能满足基层需求。补助资金和政策覆盖面有限,全国还有11个省(区、市)未纳入实施范围。二是配套政策落实不力。一些地区反映初加工用电、用地困难。《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文件提出的初加工用地、用电以及初加工产品享受运输“绿色通道”等优惠政策还没有完全落实到基层。三是重建设轻使用。个别地区农业管理部门重设施建设、轻使用维护,没有针对初加工设施使用方法开展有效培训,设施使用不便、利用率不高。四是商品化处理设施配套不足。目前财政补助仅限于贮藏、烘干设施,功能较为单一,缺少对清洗、分选、包装等配套设施的补助,不利于形成加工链条更长、更加高效便捷的农产品商品化处理生产线。

记者:未来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工作重点是什么?

宗锦耀: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是中央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下一步,我们要坚持一手抓实施、一手抓监管,把实施政策的重点进一步向优势产区、老少边穷地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强化集中连片建设,指导各地开展多级培训,做好技术支撑,发挥补助政策的示范带动效应。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加大监督管理力度,提高监管效率,确保政策高效实施。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