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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6年12月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先行先试 勇于探索
“福田经验”成为公共文化服务发展优秀样本
本报记者 杨阳腾

日前,在2016年中国图书馆年会暨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论坛上,文化部、财政部联合公布第二批获得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荣誉称号的单位中,深圳市福田区成为广东省惟一获此殊荣的行政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专家委员会主任、北京大学教授李国新对“先行先试、勇于探索”的公共文化服务“福田经验”给予了高度评价,称其为全国的公共文化服务发展提供了优秀样本。

“身为福田人,真的很幸福。”住在福田区的居民常常能由衷地发出感慨。在福田辖区的任何位置出发,步行十分钟的范围内,一定能找到国内设施一流的图书馆、音乐厅、书城、文化广场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一到周末,这里可供选择的文化演出、文化活动更是让人眼花缭乱。据了解,自2013年获得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资格以来,福田区共计投入8亿元用于公共文化设施和服务建设,目前已经成功打造出“十分钟文化圈”。

值得一提的是,福田还积极整合辖区文化资源,将各种文化要素分门别类,打造包括主题文化馆、图书馆阅读、博物馆、广场文化、公园、公共艺术、地铁、现代戏剧、街道特色、数字平台等在内的“3传统+3新兴+3特色+1平台”的十大文化功能区,努力实现现有文化资源的效能最大化。

在传统文化阵地方面,福田以辖区7个主题文化馆为阵地,以突出功能为特色,打造主题文化馆功能区;发挥辖区107家公共图书馆总分馆制管理优势,打造图书馆阅读功能区;规划建设安托山博物馆群,打造博物馆功能区。福田还积极开辟新兴文化阵地,结合辖区文化广场分布密集的特色,打造广场文化功能区,充分发挥10个市属公园和120个社区公园的空间功能,打造公园文化功能区。

在强化特色文化阵地方面,福田举办“福田当代戏剧双年展”等活动,打造现代戏剧功能区;在全国率先尝试街头艺人自治管理、实施城市雕塑艺术工程、打造公共艺术功能区;推进“一街道一特色”,打造街道特色文化功能区。

记者了解到,2015年福田区政府正式出台公共文化社会建设“1+1+N”系列文件,两个“1”分别是指《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福田区宣传文化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N”是指在公共文化若干领域的具体实施办法,包括《扶持非国有博物馆暂行办法》《引进世界冠军和文化名人暂行办法》等9个文件。福田区也因此成为全国首个出台公共文化社会建设系列文件的区级政府。

据福田区文体局局长简定雄介绍,系列文件虽然数量众多看似复杂,实际上却是体系完整并行不悖。主文件是从6个方面为社会力量参与区文化建设指明方向的纲领性文件及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其作用是对配套制度的制定与实施进行指导,不断拓展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广度,不断撬动社会资金投入公共文化服务的深度,在公共文化建设管理体制、人才资源、资金投入、文化阵地、产品供给、制度保障等方面形成新的格局。9个配套文件则是如何使用专项资金鼓励社会力量,同时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文化建设的具体实施细则,涵盖名人引进、现代戏剧、低票价惠民、群众文体团队、公益广告等公共文化的方方面面,使各个文化领域从此有章可循。

作为全国公共文化示范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艺术也成为福田不可或缺的文化标识。福田区委常委、宣传部长熊国雄表示,公共艺术活动通过不同人群的体验活动,凸显了“时代主题、城市精神、人文风貌”的新的亮丽风景,体现了深圳的城市精神品质,承载了凝神聚气彰显风貌的创新功能。“将公共文化与全民体育、公共艺术与市民参与有机融合,是深圳文化的福田表达,是深圳城市文化、城市精神、城市文明的创新载体。”熊国雄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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