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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6年11月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确保民间投资增速不减

11月1日,《经济日报》关注版刊登的《PPP力促民间投资企稳回升》一文,报道了各地引导提升民间投资积极性,使民间投资在一定程度上得以企稳回升的有效举措。

民间投资的稳步增长对于稳增长、调结构、促就业具有重要的支撑作用。然而近段时间以来,由于一些不合理政策规定的限制,以及民间资本个体规模小、资金量有限等因素影响,导致民间投资增速出现下降,不利于经济的稳健发展。为此,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提升民间投资的积极性。

一是完善制度体系。积极推进行政体制、财政体制和投融资体制等各项改革,确保PPP项目在成功实施的基础上能够更多的吸引民间资本。各地要认真执行财政部印发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管理暂行办法》,项目实施机构应当根据项目特点和建设运营需求,综合考虑专业资质、技术能力、管理经验和财务实力等因素,合理设置社会资本的资格条件,保证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平等参与,提高民间投资的积极性。

二是消除对民间资本的不合理限制,通过PPP模式等多种渠道,采取奖励政策等多种办法,引导、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基础设施建设和提供公共服务。努力打造诚信政府,确保民间投资的安全及收益的稳定,更大程度地激发投资活力。

三是有效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为民营企业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其发展壮大,让其有能力进行投资。银行机构应降低对民营企业的授信门槛,同时降低利率、减免收费,并为民营企业多渠道融资创造有利条件,使其获得更多的低成本资金支持,为参与投资腾挪出更多的空间。

(河北承德银监分局 李凤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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