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随机、一公开”是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这一监管方式的改革,可以有效提高监管效率,进一步实现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怎样利用“双随机、一公开”机制,防止执法任性和执法扰民问题?10月30日,《经济日报》刊发的《推广“双随机、一公开”机制完善监管改革》一文,给出了完善监管的意见和建议,读后令人深受启发。
作为一项全新的监管方式,“双随机、一公开”没有现成的经验可吸取,需要在改革过程中不断探索创新。一是各执法部门必须尽快落实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工商、市场监管、质监、物价等执法机关应该尽快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各项行政执法事项进行归类整理,列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本部门开展的执法性工作的范围,以解决“管什么”的问题。
二是建立好两个库。各执法部门必须尽快建立好市场主体及监管对象名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以便在开展“双随机”时能够随机抽取监管对象和开展执法工作的执法人员。
三是要落实好具体措施。要根据不同行业、企业守信失信情况,当地经济发展等情况,合理确定“双随机”抽查频次和比例。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加大惩处力度进行及时惩处。
四是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同时,要将“双随机、一公开”与企业信用监管等其他监管手段配合,进一步提高监管效率,有效实施对企业的监管管理。
(重庆市工商局涪陵区分局 陈培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