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老年人投资理财很热门。然而,投资理财招揽者“跑路”频发导致投资人本息全无、维权困难的情况时有发生,更有老人为此痛失一生的积蓄。潜伏在老年人身边的投资理财陷阱值得关注。
一般而言,投资陷阱中被告人被判罚较为常见的罪名主要有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诈骗罪、非法经营罪等。
在法院的判例中,经常可以看到被告人或投资理财招揽者夸大某种药品或食品在治疗疾病或强身健体方面的功效,同时虚构自己具有医疗专业背景来骗取被害人的信任,诱骗老年人投资,造成老年人“人财两空”的严重后果。此外,还有以互联网和炒贵重金属两种因素叠加来诱骗投资人的案例,被告人通过互联网软件虚构贵金属交易,同时人为操作“价值曲线”,给被害人营造出投资不断盈利的假象,诱骗老年人不断追加投资。
法官分析,上述种种投资理财骗局之所以屡屡得逞,主要原因包括老年人易受高利息、小便宜的诱惑,缺乏合法投资理财渠道等,这些因素在一定程度上把老年人送进投资理财陷阱。
据介绍,常见的“小便宜”主要有三种类型:一是送,即为老年人提供多种廉价免费物品,例如卫生纸、洗衣液、鸡蛋等;二是玩,即组织老年人外出游玩,活动基本选择在市区附近的免费公园或景点,大多提供免费的车接车送,还会送水送饭,距离远的会收取少量费用,给老年人营造出不谋利的感觉;三是情,即对老年人打“感情牌”,逢年过节电话问候,天冷天热短信提醒,月底周末定期家访……让老年人感受到“亲人”般的温暖,因此深陷其中。
针对上述问题,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建议,老年人投资理财一定要慎重考察所谓的“项目”,实物查看,实际体验。同时,投资理财要看收益,高收益即意味着高风险,老年人要去银行进行正规的投资理财风险测评,并根据测评结果选择合适的投资项目。此外,投资理财须谨慎,切莫贪恋小便宜,不能为了免费物品、免费旅游、免费亲情而放松警惕,导致“本末倒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