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版:文化产业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返回经济网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6年9月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学习排头兵 再添生力军
若 瑜

中影、上影等5家国有文化企业成功上市,是我国近年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加快培育合格市场主体取得有益成果的集中体现和展示。

文化体制改革进行至今,以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为中心环节的阶段性改革任务已经完成。出版、发行、电影、电视剧、广电传输和一般国有文艺院团、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等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基本完成转企改制,共注销事业单位法人近7000家,核销事业编制近30万个,形成了一批合格的文化市场主体。

但是改制只是企业适应现代市场竞争的第一步,要想做大做强,上市可能是必由之路。特别是电影等文化产业对资金需求极大,制片、发行、放映、建影院、建影视基地,产业链上的每一步都需要海量资金投入。如果不进入资本市场、不向社会开放,只利用自有资金,就意味着永远只能在有限范围内发展,无法与动辄投资数亿美元的同行竞争。

资本市场为企业提供了扩大经营的资金支持,也是对企业知名度、美誉度的战略背书。第八届全国文化企业30强榜上有名的企业中,整体上市及拥有上市子公司的超过22家,足见上市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当然,从完成改制到成功上市,荣耀之路并不平坦。无论是老资格的上影、中影,还是年轻的广西广电、幸福蓝海,为上市都做了多年准备,对企业的法人结构治理、历史沿革、股东股权确认及公司内部控制管理进行了认真梳理和规范,期间的汗水与泪水难以言表。

对这一过程,大多数文化企业并不熟悉,特别是一些老牌企业,至今还保留着对计划经济时代的追忆,不仅不熟悉企业上市的流程,更害怕付诸实践。上影董事长任仲伦曾讲过一个故事:股份整合时,上影要把永乐公司的发行资源全部转移到上影股份,永乐不再从事发行活动,必须争取中小股东投票同意。他求爷爷告奶奶,到处做工作,夏天抱着几个西瓜,永乐的老同志就把他挡在铁门外,西瓜放在门外。最后2000多个中小股东投票,获得了93.4%的赞成票。这就是国有企业的负担。

5家国有文化企业的上市也表明,只要具备足够的勇气和智慧,国有文化企业同样能理顺自身发展路径,敲开资本市场大门。一旦成功,国有企业历史悠久、体量巨大、业务多样的负担,往往又会成为企业的光环,引来投资者追捧。

对于国有文化企业来说,艳羡也好,感慨也好,中影、上影等企业的上市都是一个信号——它意味着,只要继续深化改革,创新发展,建立健全有文化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持续生产消费者认可的文化产品,不断完善产业链,自己也会成为资本市场的新宠,并借助资本市场打造出我国的骨干文化企业和战略投资者,向世界传播中国声音。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