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读者 上一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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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2016年8月2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把闲置农宅利用起来

前不久,笔者回赣东南的农村老家度夏时发现,昔日二三百户人家居住的大村子,显得颇为萧条。无论是新宅还是旧居,屋子总是大门紧闭,门上的对联残破不堪,部分农房房前屋后杂草丛生,显得破烂不堪……老乡告诉我,随着大量农民进城务工,不少人选择到城里居住,农宅闲置的情况很普遍,一些农宅闲置的时间有三四年甚至达七八年以上。

大量农宅长期闲置,不仅破坏了村容村貌,还造成了土地资源的极大浪费。此外,长期无人住,还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不利于村庄的综合治理与长远发展。

要盘活闲置农村闲散宅基地资源,让这些闲置的农宅“动起来、转起来、活起来”,应采取区别对待、因宅施策的办法,实现资源的最大化利用。

对于已经落户城里及有城里落户意愿的农民,可将他们在农村的农宅采取村集体予以适当补偿的办法鼓励其拆除。

对一些条件较好的农宅,可在创新流转制度上做文章,实行农村宅基地公平置换原则,通过适当补助鼓励农村危房改造对象购买已无返乡可能的农民的房子,这样既能解决贫困户的住房问题,改善生活条件,又能使农村的闲置资产得到充分利用。

对于一些位于交通相对便利、有旅游开发前景的农宅还可以鼓励开办民宿,发展民俗旅游、休闲观光等经营活动,让荒废的宅基地重新上岗。

一些条件较好的村还可从实际需要出发,适当利用村集体资金购买或租用闲置房,用于兴办农村公共文化事业,活跃农民文化生活。

(江西省南城县县委 彭国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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