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版:城市周刊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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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6年8月1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出租房安全须共同维护

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特别是“城中村”改造力度加大,城市居民的住房水平普遍得到提高,不少家庭拥有一套以上房屋。为了保值增值,市民大多将闲置住房出租。

充分利用住房资源,在方便各方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安全方面的隐患。消除这些隐患,就要避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懒汉作风”,在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同时,做到齐抓共管、多方有机协调。

一方面,需要动态掌握出租房的情况。辖区的相关部门或包片民警,应摸清第一手资料,制作每栋楼、单元、楼层的平面图,了解户主和租户的联系方式,经常走访、巡查。另一方面,应落实管理责任制。根据“网格化”管理和“便民圈”服务的要求,社区相关工作人员应调动承租双方、租赁中介等积极性,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此外,每栋楼可推选出“楼长”,方便包括租户在内的居民自我管理。“楼长”负责大事小情的掌握和紧急情况的协调,以便在最短时间内反映和协助解决问题。 (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 魏文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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