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国对外贸易下行压力加大,利用高价值、高退税率的商品骗取退税等违法行为呈高发态势。上半年全国海关查获出口申报不实影响退税案件1408起,案值20.7亿元,涉及影响退税1.4亿元。此外,海关向公安经侦部门和国税稽查部门移交通报骗退税案件线索12条、涉案企业340家,案值27.1亿元,可能影响退税总额超过2.85亿元。
7月28日,天津海关对外发布,该关成功查获一宗申报不实影响国家出口退税管理违规案件,案值超过7100万元人民币,涉嫌影响国家出口退税额285万元人民币。
去年底,天津海关缉私局收到海关业务现场移交线索,称天津某新材料有限公司出口光引发剂申报税号不实,涉嫌影响国家出口退税管理,初步受理涉案货值26.1万元人民币。
海关缉私办案人员没有将办案视线停留在单一线索上,而是通过对线索内容进行深入挖掘,通过调阅嫌疑企业通关电子数据,办案人员发现该司在天津口岸出口过相同品名和相同税号的货物,且数量较大。
“由于涉案货物皆为化工品,不能简单从申报的规格型号确认货物属性,且问询业务经办人,均否认公司以往出口过与此次查验相同的产品。”天津海关缉私局工作人员表示,由于货物均已出口,办案人员已无法从实际货物入手获取重要物证,这成为案件追溯两年行政违法行为的最大难题。
为尊重证据裁判原则,天津海关办案人员以“大数据”手段对涉案货物的海关归类数据、网络参考信息等进行归总分析,向相关专家进行专业咨询,经过多渠道共同努力,最终确定涉案货物的原材料、主要成分、化学结构、加工工艺、用途等,从侧面证实了此类品名相同的化工品皆为同一货物,为案件继续查办提供了重要的信息依据。
经查,该企业在近两年时间内共申报出口光引发剂240票,涉案货值共计人民币7100余万元。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无独有偶,宁波海关日前也破获了一起“空箱出口”骗取退税大案。浙江某制冷设备制造公司以浙江某供应链服务公司的名义,向宁波海关申报出口一批“蒸发器总成”,申报金额27万美元。
当日下午,该批货物经海关机检查验发现集装箱内大部分为空木箱,中部区域有呈片状金属夹带,与宁波海关机检典型图像库中“蒸发器总成”的图像明显不符。同时,宁波海关“机检智能审图系统”分析判定货物总体置信度较低、含异物嫌疑大。
经海关人工查验发现,实际货物只有4个“蒸发器总成”装,其余皆为空木箱。“货物”的摆放、外包装、重量都进行了精心的伪装,除装有实货的两个木箱放在箱门口外,其余每个箱子里面都放有两个塑料件,图像扫描颜色与实际蒸发器的颜色较为接近,增大了对机检查验的迷惑性。为了使重量更接近于申报重量,还在箱子中后部配了铁板压重。
出口货物根据商品归类的不同,有着不同的退税率,“蒸发器总成”的退税率高达17%。为了骗取出口退税,不法分子铤而走险,利用各种手段多报瞒报,企图逃避海关监管。经宁波海关办案人员核查,该公司先后申报出口相同货物22票,存在以相同伪装手法虚假出口、骗取退税的重大嫌疑。据统计,上述货值共约4870万元,涉及退税金额约810万元。
目前,宁波海关已启动国税、公安、海关、人民银行四部门联合预防和打击骗取出口退税犯罪合作机制,将相关案件线索移送宁波市公安局。
“从上半年查获的案件看,主要是通过高报数量、价格或空箱假出口等手法骗取国家退税,海关缉私部门将对此继续保持高压态势。”海关总署缉私局副局长朱峰表示,打击出口骗退税违法行为是“国门利剑2016”联合专项行动的5大重点内容之一,海关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深入推进“国门利剑2016”行动在重点领域的联合专项打击,营造良好的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