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四川省为农民工追发工资26.7亿元,协调兄弟省市处理川籍劳务纠纷2.1万件,追发川籍农民工工资21.3亿元。取得这样的成绩,得益于四川首创的建设领域主管部门治理源头性欠薪问题处理机制。
自2013年以来,四川坚持用权责统一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率先在全国创立了总(专)包企业农民工工资直接支付责任制,夯实完善地方政府属地责任制,从源头抓起、在属地落实,全力治理农民工欠薪“顽疾”。
农民工工资为何年年清、年年欠?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认为,首先是农民工工资随着企业劳务分包,渐渐失去了总承包企业的主体责任保障,导致工资支付主体多元化。其次,随着承包利润空间被挤压、利益博弈加剧,一些包工头、班组长、劳务公司等为了自身利益恶意拖欠工人工资。
近日,记者来到中建三局成都公司华商中心项目采访。该项目2013年底动工,高峰期有1000多名农民工在此务工,现在仍有800多名。“尽管项目上有4个劳务公司,但通过建立工资专户,每到结算时间,甲方工程款中15%的资金将作为工资打入工资专户,专门用于农民工工资发放。”中建三局成都公司工会副主席孙明珍告诉记者。
中建三局成都公司的做法确保了“劳务分包、工资不分包”,将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材料款相分离,农民工工资由总承包企业直接发放。
2013年以来,四川以建立主管部门源头性欠薪问题处理责任制为突破口,对挂靠承包、违法发包分包等源头性欠薪案件,交由项目主管部门牵头处理。这就增强了主管部门环节把关和源头监管的主动性,解决了建筑劳务“以包代管”、欠薪治理“权责分治”等体制机制问题。
自2013年实行欠薪处理责任制以来,四川建设主管部门协调、查办、移交源头性欠薪案件1069起,为8.3万名农民工追回工资5.6亿元。下一步,四川还将以春节前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为阶段目标,扎实做好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